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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看看《购物小票与纳税人意识》,并请转告不上网的父母、老人,我们都是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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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时节

请大家看看《购物小票与纳税人意识》,并请转告不上网的父母、老人,我们都是纳税人,我们都应享有纳税人的权益。

樱桃时节 发表于 搜狐焦点网 北京业主论坛 浉城百丽论坛 2006-10-26 13:04:40

标签:浉城百丽
《购物小票与纳税人意识》             

  几年前,北京王府井新华书店重新开张,与一般书店、商店不同,该书店的购书小票将价款金额与税款金额分列。笔者感到此举意义重大,值得重视、推广,所以曾写《我们都是纳税人》一文,称赞此举。

  因为我国一直实行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这种税制使“税”被隐蔽在商品的价格之中,所以大多数人只知道自己几乎每天“买东西”,不知道买东西时实际也在“纳税”。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无非是想说明,由于多数人并不知道自己其实一直就是“纳税人”,所以更谈不上有“纳税人的权利”意识。因此,要有纳税人的权利意识,首先要意识到自己就是纳税人。长期纳税却浑然不觉,哀莫大矣。而王府井书店与国际接轨,将价款金额与税款金额分列,其意义就在于提醒购物者,你已经在纳税、已是“纳税人”了。在文章最后我写道:“纳税人意识和随之而来的纳税人权利意识的普遍自觉非朝夕之功,须在长期的日常生活中自然形成,北京王府井书店购书小票的意义就在于此。但愿全国书店、商店的‘小票’都能尽快将‘价款’与‘税款’分列,时时提醒人们:‘我们都是纳税人’。”

  该文发表不久,见有报道说南京的金润发超市在新千年到来之际,也与国际接轨、想提醒消费者自己其实一直是纳税人,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尴尬。金润发超市在给顾客的购物发票上也将税款与商品价格分离,即标出商品单价、销售金额、税率和所付税金,使消费者对自己所购商品的真实价格、所缴税款金各种信息一目了然,明白自己在购物时已缴了税,也是“纳税人”。但没想到消费者对这一片“苦心”并不领情,反而提出消费者买东西为什么还要纳税?有的人说超市将本该由企业缴的税转嫁到了消费者头上,要超市说清楚,结果发展到顾客吵闹,影响了超市的购物环境,最后超市不得不取消了这一有利于纳税人的重大举措。有感于此,我又写了《纳税者的悲哀--小议南京金润发超市的尴尬》一文,以此事说明让纳税人知道自己已经纳税了也并不容易,文章最后“还是希望南京金润发超市能‘坚持原则’,仍将购物发票货款与税款分离。如果全国商家都能如此,则善莫大焉。”

  但令人感到遗憾甚至悲哀的是,不久前我到王府井书店买书时发现,这家书店的购物小票竟也从“国际惯例”改回“中国特色”,取消了货款与税款分列。当我问收银员为何这样改变时,他们回答说:“不清楚,可能是总有顾客来问书店为什么也收税吧,怪麻烦的。”

  这说明,要让人们知道自己几乎天天购物时已经向国家纳过税还真不容易。由于不知道几乎所有公民都是纳税人,所以才会产生那种只有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大款”才是“纳税人”的错误观念。更严重的是,这种错误观念相当普遍,甚至一些“有识之士”也如此认为,因此才会对“政府要为纳税人服务”的提法产生误解,批评这是要政府只为“大款”服务。这说明,政府是公民出钱购买为自己服务、政府是靠广大纳税人的税款养活,因此政府要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是政府最基本的义务,是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和要求;纳税人自然有权监督政府,保证税款不被挥霍浪费、更不被中饱私囊,有权知道税款的详细用途,有权对税款的用途发表意见,有权对税种的设立、税率的变动提出意见,有权对政府的服务评头品足……这些非常重要的基本常识却很难成为多数公民的“常识”。而这种常识的普及,正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础;当大多数公民没有这种常识的时候,民主政治其实很难真正建立起来。

  购物小票上的货款和税款是合并还是分列本是区区小事,但如此小事都会“一波三折”,一些重大体制变革的难度更是可想而知。但重大变革往往要以这些细小变化为依托,所以还有许多看似细小的基础性工作要作,而且,最细小的很可能是最重要的。

原帖地址:http://blog.sina.com.cn/u/4099453d010007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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