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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国务院法制办将邀请建言全国人大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北大5名法学学者举行座谈会,研讨拆迁制度修改的有关问题。可见,有关拆迁的话题提升到了国家的高度,我们应该感到欣慰。
不过回想起几天前发生的一连串惨案还不时让人心惊胆寒,从11月13日到12月14日,一个月的时间里,成都、广州、北京连续发生三起业主泼汽油自焚对抗强制拆迁事件。我们不禁想问,是什么力量让如此多的人纷纷踏上“奈何桥”而义无反顾?
面对拆迁对生活在大城市的市民来说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在拆迁部门与被拆迁户之间的这对矛盾中,基本上都能和谐。因此,本来我们面对“拆迁”这个字眼应该是让许多人充满着期待与幸福,然而现在却成了“谈拆色变”,它却与“痛苦”和“野蛮”相提并论。近些年来,在有些地方拆迁问题已呈白热化趋势。是什么原因使我国在城市化进程中奏出了这么不和谐的音符呢?是一些单位拆迁补偿不到位、拆迁安置不落实?还是被拆迁户无理纠缠呢?
一次又一次的血案再次向我们敲响警钟,如果说蛮不讲理的“钉子户”是有碍社会主义文明的话,那么暴力强拆的执法人员不更是非文明的缔造者吗?
不管怎样,生活在拆迁房中的普通百姓,他们也是生活在和谐社会的一分子,当他们的不和谐邂逅城市建设的大发展时,他们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的城市规划,不过他们即便是做出任何反应也都是在情理之中的。
因此,错不在百姓,错不在钉子户。当然,问题的根源也不仅仅在于某些地方政府对强制拆迁的姑息养奸,而最重要的是拆迁条例存在巨大的落后性,已与整个时代的进程不相协调,尤其是在宪法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作出规定,物权法对私有财产作出详尽规定的当下,拆迁条例已经严重滞后和违法,其必须上升到人大立法的层面才能真正解决拆迁中存在的问题。
而今天国务院对拆迁问题的重视也恰恰说明,我们的社会是进步的,也是不断向和谐迈进的。我相信一个和谐的社会,一个文明的城市是难免发展要伴随着拆迁的逐步推进,但是社会进步、城市发展绝不能以百姓的根本利益为代价。
城市建设的不文明拆迁给人们带来的所不能承受之重,留给我们更多的思考,不管孰是孰非,出现这种状况终归是不和谐的,是文明社会必须要剔除的。
拆迁要与城市文明建设同步进行,强制拆迁,请不要拆碎了百姓的心,不要让百姓对一个充满期待的和谐社会丧失最起码的安全底线。
所以,我们希望看到的是国家法律的逐步完善,也希望这样的暴力拆迁以后再也不要看到,不要发生。
刘光宇:搜狐焦点特邀评论员,房地产评论人。政策解读,严肃深刻;楼市八卦,戏谑幽默;地产评论,犀利独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