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保障房准入机制
3人以下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1.6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76万元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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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机制——建立核对系统
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通过与民政、人保、税务、房管、人行等14个部门建立的“电子比对专线”,可以直接查看申请家庭的存款账户、股市账户、纳税记录、房产登记、公积金缴纳等情况,从而了解申请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公开、公正、透明地实施社会救助项目。一旦核查发现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财产超过准入限额等7种不诚信行为,都将立即中止经济适用房的申请。
——上海“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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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机制——提高处罚力度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年龄、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的方式弄虚作假,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公共租赁房、廉租房或租房补贴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3万元罚款、并终身不再受理其住住房保障申请。如果是以上述手段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购房补贴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10万元罚款、并终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4月22日审议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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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出机制——年审
每年年初由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会对保障家庭进行“年审”。审查内容包括每户承租家庭的收入、住房、家庭成员等方面的变化,如果超出了廉租住房保障(租金补贴)标准,则会被要求退出。若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租金补贴)标准,则继续享受租金补贴,补贴为一季度一发。
——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租金补贴)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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