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售同权之后又来共有产权,房产调控的长效机制正扑面而来!

宁波地产新观察 2017-08-21 18:55:00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北京向来是政策高地,往往很多新政策一经出台,各地方政府就纷纷效仿、推广,而后席卷全国。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又起草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时间也是引得社会各界议论纷纷。

北京向来是政策高地,往往很多新政策一经出台,各地方政府就纷纷效仿、推广,而后席卷全国。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又起草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时间也是引得社会各界议论纷纷。

看点

01

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以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

其也是对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升级、规范,不论从建设品质、管理水平、供应规模上均会进一步提高。

共有产权住房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降低了房屋的出售价格,大大提升了某些无房家庭的购房能力。

举个例子,如果你手上存有一笔首付款,但不足以支撑自己购买自住型商品房,就可以选择这种共有产权住房。

看点

02

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条件?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

另外,对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01

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或有住房转出  记录的。

02

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03

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04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这直接排除了打算“投机取巧”家庭的资格,也保障了那些真正需要这类“刚需住房”家庭的权益。

看点

03

共有产权住房租售该注意什么?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不过可以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

而已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若代持机构放弃购买的,其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已满5年,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后获得商品住房产权。

对于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具体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

看点

04

北京是排名前列试点城市吗?

不过,北京并不是排名前列个提出共有产权住房的城市。

作为全国排名前列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的淮安,一开始也并不被市场所接受。经过整整十年的摸索与改进,才初具影响。

上海也是紧随其后,从推行共有产权住房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

上海作为超一线城市,其房价也是贵上云霄,因此市民对共有产权住房的渴求也是远大于淮安,可以说是完全不同的际遇了。

而同属于超一线城市的北京,上海对北京的参考意义也远胜于淮安。

看点

05

共有产权住房利大于弊?

共有产权住房的推出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多于利呢?

首先我们来举个例子,比如购房者手头有30万的存款,银行贷款了70万,就是说购房者可以买到总价值100万的房子。但是如果是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者与政府按照5:5的产权份额分配,就是说购房者可以用30万的存款购买到200万的房子,购买力直接拉高一倍之多。

毋庸置疑的一点就是,这个政策的推出对于刚进入社会,购买能力还相对较弱的的人群是极为有利的。而且,共有产权住房相对于廉租房更是好的多,毕竟产权是实际握在手里的。

同时,与政府共有产权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房屋涨跌的抗性,比如上文这个价值200万的房子跌到150万,而我们购房者损失的也仅仅是25万而已,风险同权,但利益也同权。

在执行该政策时,购房者对房价的预期势必会降低,也对购房人群进行一定的分流,对刚性的需求得以缓解,房价也会相对理性许多。

当然,它的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前文提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后来获得商品住房产权。

对于市场价格的评估究竟如何进行?购房者在收购政府那部分产权的时候,肯定希望价格越低越好,这就引起了一定的冲突,甚至会有利益的输送。

而该政策的实施,对传统的购房理念也会形成比较大冲击,可能购房者宁愿背负贷款,也不愿意接受这种新型的购房方式。

总的来说,这个政策如果得以推行,还是利大于弊的,不过政府也应该根据市场的反映做出相应的调整。

租售同权之后,又出现了共有产权的政策,除了租房,购房也有各种模式可供选择,这才是真正的房地产市场的长效调控机制!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