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房可获得同等补偿”是真的吗?

北京昌运征拆律师团 2018-02-10 1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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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在征地拆迁时如何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无证房在征地拆迁时如何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补偿自然也不可能随便补偿,要想证明房屋土地的所属权和性质就需要有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证等证件来作为证明,作为征收补偿时评估价值的依据。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我国有很多地方一些区域的房屋,存在着“无证”的情况。“无证”的原因也分为很多种,在进行征收工作的时候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类处理。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通过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对于未发证未登记的建筑物是否能够在征地拆迁时获得同等补偿,是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情形的。如果是由于历史遗留原因或是其它原因导致的无证缺证的情况,并且被认证的合法建筑的,可以获得同等的征收补偿;如果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则无法在拆迁时得到补偿,或是在实际操作中仅给予极少的补偿。

        因此,因此昌运律师在这里要提醒广大被征收人,许多所谓“无证房也能得到征地补偿”这样的说法是不够准确的,决定能否获得补偿是主要在于您家的房子是否合法建筑。

        我国农村的情况则相对于城市要更加复杂一些,对于被征收人的要求也更为严格。《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规定,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证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

        因为根据我国的政策,农村的集体土地所有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等证件都要在2012年发证完毕,基本上不存在合法的无证土地这样的情况。如果要征用的集体土地普遍存在无证情况,可能征地项目都无法报批进行。

房屋合法性是补偿的决定因素

         简单用北京市的规定为例来为大家讲解这个问题。《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属于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本办法施行后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拆迁房屋时不予认定。

        根据这个规定大家也可以看出,只要房屋属于无证房,在实际操作中很有可能会对合法性不予认证,只要不认证那么在进行征收时就可以不给予补偿,或是补偿很少的数额。

        通过以上的介绍,昌运律师想要告诉广大被征收人的是,在进行征地拆迁时,无证缺证的情况确实会非常大的影响征地补偿,这是不可否认的。但是导致无证缺证的原因却是有很多种的,在很多情况下政府也是存在一些责任的。

        在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遇到由于缺证少证而导致征收补偿数额过少不满意的情况,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权也是此时较好的方式。虽然无证已经是既定事实,但是通过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下,很有可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大幅度的提高补偿数额,对于被征收人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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