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个城市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房 专家称对租赁市场起积极影响

济宁房产超市网 2017-08-28 01:53:00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广告 28日上午,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 《方案》提出,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地方自愿,确定排名前列批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

28日上午,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

《方案》提出,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地方自愿,确定排名前列批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制定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

“从此类试点城市名单来看,基本上和此前首批租赁市场发展的试点城市名单一致,这也是为了让此类城市具备一个更好的发展基础,尤其是通过此类用地政策的推进,有助于更好地理顺此类城市当前的用地关系,对于平衡用地结构、积极为租赁产品提供租赁用地支持等都能发挥较好的作用。”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记者表示。

同时,《方案》表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可以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有助于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有助于拓展集体土地用途,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有助于丰富农村土地管理实践,促进集体土地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城镇化进程。

《方案》明确试点目标为,通过改革试点,在试点城市成功运营一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支撑。

根据《方案》内文,试点内容如下,排名前列,完善试点项目审批程序;第二,完善集体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机制。第三,探索租赁住房监测监管机制;第四,探索保障承租人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来源:新华网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