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湖公交司机被指蓄意报复社会因房屋被拆 官方称将严查

楼市眼 2020-07-13 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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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坠湖公交司机房屋被拆迁:如有违法将严肃处理 新京报快讯 据安顺市政府官网消息,2020年7月7日中午12时许,安顺市一辆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撞坏湖边护栏,坠入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水库中。事件发生后,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及省、市迅速组成调查组开展缜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警方

官方通报坠湖公交司机房屋被拆迁:如有违法将严肃处理

新京报快讯 据安顺市政府官网消息,2020年7月7日中午12时许,安顺市一辆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撞坏湖边护栏,坠入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水库中。事件发生后,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及省、市迅速组成调查组开展缜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警方通报

安顺市公安局于7月12日17时53分发布《警方通报》,具体内容为:

二、搜救情况

安顺市西秀区坠湖公交车搜救于7月11日结束。从7月7日至11日5天时间里,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组织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贵州省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总队、黔西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安顺市消防救援支队、贵州蓝天救援队、贵州弘剑搜救队、贵州省阳光救援队以及武警、公安、民兵等2100余人,动用水下机器人、雷达声呐定位仪、无人侦察机等设备,在公交车坠湖水域广泛多次进行了拉网式深潜全面搜救,完成搜救任务,于7月11日12时结束搜救。

三、关于张某钢“房屋被拆迁”有关情况

在开展搜救和案件侦查的同时,对于网传张某钢“房屋被拆除”一事,省、市相关部门迅速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如下:张某钢到西秀区柴油机厂(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参加工作时,厂方提供一套自管公房(5栋1楼11号)供其居住,其产权属单位所有。据查,张某钢已长期未在此房内居住,由其姐姐将此房转租他人。

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以来,经多方联系,项目指挥部与张某钢先后对接3次,其余多次由其姐姐代表其进行商谈,沟通对接顺畅。按照相关程序确定,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由黄果树大街沿线项目工作组负责。2020年6月8日,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协议补助房补助款及附属设施补助、二次装修补助、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搬迁及签约奖励等共计72542.94元,但其未按规定注销水电户头,未去领取补助款。张某钢还申请了一套公租房,未获得。7月7日上午8时30分许,张某钢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8时38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房屋拆除和接访接诉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我们对事件的发生万分痛心,对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目前,事件善后工作仍在进行中。全市正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安顺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20年7月12日

来源:安顺市政府官网

快评丨“蓄意报复社会”,没有任何借口可以为暴行开脱

红星新闻

如果一个人的不满或者一个社会问题的出现,就足以充当犯罪的理由,那么任何犯罪恐怕都能产生“正当的理由”,人类社会的罪责和惩罚也就失去了意义。我们只有守住这一底线认知,才可能有进一步的立场去谈如何避免。

答案终于揭晓。

7月7日,贵州省安顺市一辆公交车从安顺火车站驶向客车东站,在途经虹山湖大坝中段时,冲破石护栏坠入湖中。造成21人死亡,15人受伤。7月12日,安顺警方通报事件调查结果,系驾驶员蓄意报复社会。

通报中提到了两件事:一是张某钢承租的自管公房要被拆迁,事发当天上午,他看到该公房被拆除;另一个是,张某钢当天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这可能是他产生不满的原因,而官方已表示将深入调查,房屋拆除和接访接诉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警方的通报,基本和社会上的一种猜测吻合。但这却又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我想,如果是公交车坏了,如果是司机有疾病,或者哪怕是乘客和司机有肢体冲突,都比现在这个结果更让人容易接受,或者说是“承受”。

21条人命的“果”,让报复社会这个“因”,显得如此荒唐。我们谁都无法从这样的报复中摆脱出来,因为这是随机的。

必须认清,弱者和懦者也是有区别的。寄人篱下、感情遇挫、诉求难应,这些或许让张某钢成了一个弱者,但以伤害无辜者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就是彻底的“懦”。

张某钢生前的境遇或许可以被讨论,但是他选择报复社会的方式,绝不可以被理解。“蓄意报复社会”这样的行径,从本质上来讲是违背人性的劣性举动,不值得分毫的情感认同。如果一个人的不满或者一个社会问题的出现,就足以充当犯罪的理由,那么任何的犯罪恐怕都能产生“正当的理由”,人类社会的罪责和惩罚也就失去了意义。我们只有守住这一底线认知,才可能有进一步的立场去谈如何避免。

应该明晰的是,类似“报复社会”的事件发生并不止一次,即便是在不同的国界、地域、社会文化背景下,都难言有合理的理由。无论是穷困还是纠纷,无论是受挫还是蒙冤,原因可能多种多样,但当一个人向无辜对象高举起罪恶之手时,就已彻底偏离了个人与社会的价值取向

有网友说,“很担心这种做法带来恶劣的示范效应”——这并不是杞人忧天。

全社会都应该深思的是,如何全面提升化解各类风险的能力?如何疏解那些社会“戾气”?当一个个体“内心的恶魔”被唤醒时,我们如何构筑更多的沟通途径、更牢的安全防线,守护全社会的安宁?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与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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