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地区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

中国土地 2018-01-13 1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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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制定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核心是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要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移等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提出对土地管理部门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中共中央制定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核心是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要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移等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提出对土地管理部门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京津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按照国家要求,京津冀地区严格落实“划足、划优、划实”的任务要求,在2017年6月底圆满完成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划定数据库已通过国家质检复核。其中,北京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1.6万亩,超出规划下达的150万亩保护目标;天津全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27万亩,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平均质量等级为10.25,较调整前有提高;河北省划定7770.30万亩,比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多出45.30万亩,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了79.17%,纯耕地率达到96.93%,平均质量等别10.74等。

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续管理的影响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京津冀生态建设矛盾凸显。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的要求,京津冀三地强化了生态协作保护的任务目标,并在增加城市绿量、修复自然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是,京津冀地区生态建设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无法做到完全兼顾,生态城市的建设势必会挤占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导致两者内生矛盾进一步凸显。

京津冀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增加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压力。为扎实推进京津冀地区交通的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和一体化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预计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节点、网格状的区域交通网络。但是这些项目均处于审批前期阶段,导致京津冀交通建设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无法同步,两者的冲突无法避免。

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现象严重。近年来,随着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设施农业的用地需求量也随之增长。北京、天津均出现了将种植大棚异化成“大棚房”的现象。“大棚房”违法行为危害严重,也给京津冀地区耕地保护工作带来了困难。

相关建议

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衔接,切实管好京津冀地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协同开展。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实际,合理安排用地计划指标,适时出台新政策,缓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生态建设的矛盾,做到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兼顾。

结合交通一体化建设,对永久基本农田调出进行严格控制。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要结合京津冀地区的特殊情况,对于因进行交通一体化建设不得不进行调整的永久基本农田,应该出台基本农田调出的相关政策性文件,明确可以调出基本农田的情况,规范基本农田调出行为。要在规划期内保证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同时为基础设施建设预留一定空间。

加快推进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的整改工作。加快推进京津地区违法“大棚房”的整改工作,夯实各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履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主体责任,从源头上确保违法行为的减少。可每年结合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充分利用卫片遥感监测、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土地变更调查等手段,对在土地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实施问责。

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研究制定京津冀地区永久基本农田的优惠政策,建立永久基本农田补偿金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同时对基本农田保护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发挥基层保护基本农田积极性。

加大京津冀地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性保护力度。通过土地整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京津冀地区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进而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优化空间格局,促进京津冀地区协调发展。

原文敬请阅读2018年《中国土地》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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