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表态: 这种房子想身份“转正” 没戏!

理财知识 2017-09-24 18:55:00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国土资源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依法妥善处理“开发商没了”、“土地信息资料不见了”等一系列困扰百姓的不动产问题,为不动产权利人排忧解难,但不允许“所谓小产权房借此合法化。” 小产权房买卖屡禁不止的原因: 1.巨额利益诱使小产权房出售 即使国家有相关法律条约明令禁止小产权房的交易,还

国土资源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依法妥善处理“开发商没了”、“土地信息资料不见了”等一系列困扰百姓的不动产问题,为不动产权利人排忧解难,但不允许“所谓小产权房借此合法化。”

小产权房买卖屡禁不止的原因:

1.巨额利益诱使小产权房出售

即使国家有相关法律条约明令禁止小产权房的交易,还是有很多小产权房挂出牌来公开出售。很多小产权房都是基于占用耕地,而村集体用地的公章主要掌握在村干部手中,这种交易并不麻烦。基于利益的关系,大多数乡镇政府对交易采取默认的态度。

2.商品房价格昂贵

即使知道交易有风险,但是面对无力承受的高昂房价,还是有很多低收入者选择购买小产权房。

3.村民利益可观

村民可以通过小产权房买卖获取利益可观的分红,或者可以通过出售的自住房得到数目不菲的金额,这对于人均收入不高的村民来说无疑是诱惑极大的。

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与“小产权房”是两个概念

今年8月,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文,在北京、上海、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全国首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再次引起社会对小产权房“转正”话题的关注。有人认为,试点或意味着小产权房可以合法地参与到住房租赁经营业务当中。由此便被一些视为“帮助小产权房转正”的信号。

不过,记者从两部门试点方案中看到,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租赁住房,需要履行项目报批程序,健全集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制度,推进统一规划、统筹布局、统一管理,统一相关建设标准。这意味着整套手续办齐,几乎跟商品房开发建设无异。

为此,有专家认为,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和已建成的“小产权房”事实上是两个概念。对于想通过购买小产权房发财的投机者,寄望其可以转正的想法可以打消了,还要提防由此带来的巨大法律风险。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