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北京集体土地上建租赁住房意见发布了

国盛地产咨询 2017-11-17 17: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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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北京集体土地上建租赁住房意见发布了 2017年11月16日,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近日,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市住建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

新政!北京集体土地上建租赁住房意见发布了

2017年11月16日,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近日,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市住建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该消息一经发布,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

从上述时间轴可以看出,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住房2011年就被提出。《意见》的出台显示了政府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核心定位,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区域职住不平衡问题的决心。

接下来,国小盛带您看一下此次《意见》

讲述了哪些内容?

 承租方怎么租?

此次《意见》回答了目前社会上一致关注的,关于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建多少?租多久?怎么建?等一系列问题。

5年内供地1000公顷!

租金与租赁市场接轨,租期3-10年!

可拎包入住!

相关部门怎么建?

只租不售杜绝变相小产权房!

只租不售杜绝变相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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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杜绝变相开发建设小产权房,《意见》在集体租赁住房的产权管理上明确规定,其不动产权利证书(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按项目整体核发,不予分割办理单元产权证书。同时,权利证书还应注明:仅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未经批准,不得出让、转让,不得转租,不得出售,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同时,《意见》严格规范了对北京市集体租赁住房项目的选址条件、申报主体、集体租赁住房与公租房对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北京下一阶段集体租赁住房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

专家表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主动成为城市建设的主体之一,增加集体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城市建设的途径,成为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有益补充,有利于缓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供地压力。”

同时,通过集中连片的形式,规范、有序开发建设,有助于促进集体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使城乡结合部农村从无序收租的“瓦片经济”提升为规范合法、以租赁为主的“楼宇经济”,让农民获得获取长远、稳定的经营收益。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