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政策要理性,不能想当然

镇江谭浩俊 2019-01-17 08: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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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解读政策要理性,不能想当然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1月1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网发布《关于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的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善于“乙方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认购书和退还定金,如双

【原创】解读政策要理性,不能想当然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1月1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网发布《关于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的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善于“乙方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认购书和退还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本认购书并退还定金。”的表述,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很快地,“东莞是国内目前不多出台‘无理由退房’政策的城市”的说法也就占据了各大媒体的重要位置,甚至有人将其与网购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进行类比。

从站在购房者角度出发,为了减少买卖双方发生购房纠纷,用“两天无理由退定”的方式,给购房者一个冷静期、思考期,是合理的,也是有利于市场稳定的。但是,媒体把“两天无理由退定”解读为“两天无理由退房”,显然是领会错了政策的真实含义。“退定”与“退房”,可是相差巨大。前者只是认购合同、后者才是买卖合同,前者是意向、后者是行动。要想从意向到行动,就必须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并按规定缴纳房款。把“退定”解读为“退房”,极容易带来更多纠纷。

事实上,东莞在政策上的表达是非常清晰的,就是“无理由退定”,且只指商品房认购书。媒体在解雇政策时,不把“定金”两字看清楚,就看到“退还”二字,等于人为地把买卖双方的认购关系上升到了买卖关系,岂有不出问题之理。

我们说,对政策的解读必须客观、真实、理性、合理,尤其不能断章取义和扭曲意思。尤其是容易造成误解的内容,更要解读得正确而又细致,切不可草草解读、想当然。一旦误读了政策内容,并通过媒体大肆宣传,就容易造成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混乱,容易产生模糊地带,从而给不法分子、投机分子钻空子。

而从现实情况来看,近年来,政策被误读和过度解读的现象并不在个别。如“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保障合理融资需求。”的要求,就被一些人误读为货币政策将全面宽松,显然是过度解读的结果。又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分类调控”调整为“分类指导”,又被一些人解读为楼市将全面放松。再如“禁售燃油车”的话题,也在被媒体过度解读后,掀起了巨大风浪。等等,类似误读和过度解读政策的行为,都对市场的稳定、居民心理的平稳等产生了不利影响。

所以,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出现许多新的变化,特别是经济面临很大压力的情况下,如何正确、理性、客观、合理地解雇政策,包括中央和地方出台的政策,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要知道,如果不能正确地理解政策的含义,不能有效地分析出台政策的意义和作用,就很难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很难较大限度地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

东莞的“两天无理由退定”政策,原本是想通过保护购房者利益,让购房者有一个冷静判断的世界跨度,从而减少购房纠纷。但是,经媒体一解读,可能问题更大了。要知道,“两天无理由退房”,意味着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买卖关系已经确定。如果是这层含义,势必对开发商来说,是不能接受的,也是容易引发矛盾的。而退定,则矛盾较小、影响也不大。较主要的作用,可以防止给开发商钻空子、防止开发商损害购房者利益。因此,政策对整个楼市的影响十分有限。

透过东莞“两天内无理由退定”政策被误读,也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媒体在对新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时,千万不能在内容没有看清楚、文字没有读清楚、内涵没有想清楚的情况下,就对政策做出想当然的解读,甚至无限夸大政策的内涵、扩大政策的外延,把莫须有的内容加入到政策之中。一旦被外界所接受,是会严重影响政策实施效果的。就像货币政策一样,如果盲目地认为“松紧适度”就是“全面宽松”,就会对货币政策的作用产生负面影响,就会给企业带来误导,会让企业决策出现盲目。只有准确把握政策内涵,正确理解政策含义,掌握政策边界,才能使政策的执行效率较高、作用较好、效果较佳。特别在经济运行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正确解读政策显得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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