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租赁文件征求意见:集体户口可落户公租房

每日经济新闻 2017-08-17 17: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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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征求意见稿要求,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实名服务,应当根据提供的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等合理收取费用。此外,征求意见稿还鼓励签订长期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等。(北京市住建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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