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突发】北京1000公顷集体土地将建租赁房,2-3折的房子,真的要来了!

小胖看房 2017-11-16 1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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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1月16日)早晨,北京市规划委和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 从今年起的5年里,北京将供应100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建设集体租赁住房。

今日(11月16日)早晨,北京市规划委和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

从今年起的5年里,北京将供应100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建设集体租赁住房。

 

这个集体土地建房就是我们常说的小产权房,只是冠上新帽子,从违法变成了合法合规。

这类房子下面的土地,没有经过国家征地、拍卖的环节,没有缴纳高昂的70年土地使用费,同时没有限制年限。

如今在中国北上广深一线城市,土地楼板价要占到商品房销售价格的6-7成,剩下的是建筑成本、开发商利润和税。

如果这1000公顷入市建房,不但土地成本全免,农村集体组织直接外包规划机构、监理机构、建筑队来施工,又能省至少10%的成本(品质当然是比不上知名开发商),再加上融资的便利、税收的优惠。

这类房子实际成本只有商品房的20%-30%!

也就是说,我们此前说的“2到3折”的房子真的来了!

1公顷等于10000平方米,5年1000公顷,就是每年200万方土地的供应,如果按4倍容积率推算,800万方住宅供应,差不多8-10万套。这已经和北京上海一年商品住宅成交套数相当!

如果直接入市可以交易,北京的房价很可能腰斩再腰斩!

当然,政府不可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此次集体用地建房只租不售,并且做了如下规定  

为了保证租赁性质,北京市做了如下规定:

1、只租不售,租期最长10年,防止变成“小产权房开发”。

2、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单次租赁期限不低于3年。但如果承租人要求承租3年或以内的,出租机构不得拒绝。

3、不动产权利证书(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按项目整体核发,不予分割办理单元产权证书。

同时,权利证书还应注明:仅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未经批准,不得出让、转让,不得转租,不得出售,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4、要么农村集体组织自己开发,要么与国有企业联合开发建设。但集体经济组织在新成立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且应有保底分红。 

就算不能卖,如此大体量的住房足以满足北京现阶段绝大多数新增居住需求,但对商品住宅价格的影响却未可知。

因为北京还在吸纳人口,这类租赁房的供应会加大人口泵吸力,商品住宅的供需变化还有待时间检验。

关键问题来了,集体用地租赁房的租金是什么水平?会是市场租金的2到3折吗?

市建筑委给出的答案是: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可统筹考虑区位、配套、市场需求等因素,并参考周边市场物业水平,与房屋租赁市场接轨。 

也就是说,仍然是市场租金!

这可让北京近郊的农民狠狠的赚了一笔:以市场价20%的成本,获得了租赁市场100%的利润,而且是长期获利,没有土地年限。北京的农民真幸福!

在租赁市场的推行思路上,北京和上海截然不同,上海这边忍痛割肉,市中心的黄金地块低价贱卖,蒸发几百亿土地款,不过供应100万方,北京大笔一挥,农村包围城市,供应1000万方,还让农民赚的盆满钵满。

至于哪一种更有效,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