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买房可能人财两空 可千万要注意!

恩施房地产 2018-04-09 1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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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每一个在城市打拼的人的梦想,特别是对于即将结婚或者小孩上学的家庭,买房更是迫切需求。

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每一个在城市打拼的人的梦想,特别是对于即将结婚或者小孩上学的家庭,买房更是迫切需求。

然而,房子毕竟是高价值商品,动辄几十万,很多时候会因为资金限制或者个人征信原因而无法购买,而且现在很多城市限购,金融和政府政策的不断变化,使得很多人失去购房资格。于是,有些购房者开始剑走偏锋,借名买房、购买小产权房、假离婚等,虽然可以省钱,其面临的法律风险也大大增加。

本期置业大讲堂,乐居就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购房中容易出现的法律纠纷问题。

借名买房

“借名买房”指自限购政策施行之后,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购房资格,即使能签买卖合同,也无法在房地产中心进行交易过户。在此情况下,个别购房者采用了“借名买房”的方式,即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而购房款项却由购房者自己支付。

借名买房的变通方式实际上存在很大风险: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下,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对外公示的房产所有权人是实际出资人的父母或子女,即“名义产权人”,而实际出资人则是“实际产权人”。如果发生矛盾,名义产权人未经过实际产权人的同意将该房地产擅自出售,且买家是以正常价格购买的,则实际产权人无法要求取消交易。

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协议,以书面方式确定该房地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也可以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就该房地产做个人抵押,这样名义产权人就无法跳过实际产权人擅自出售房屋和损害实际产权人的利益。

为他人做公积金担保

公积金贷款因为利率低、还款压力小而十分受欢迎,因此很多有条件的人都会选择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因此,很多直系亲属之间,经常会有公积金担保的情况。其实,这样做风险也比较大,一旦自己想买房时,如果贷款还没还清,就无法提取了。

根据公积金相关政策,《住房公积金条例》及《湖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规定》,符合提取条件但未偿清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或未解除贷款担保的,应优先偿清借款本息或解除债务担保。

购买小产权房

随着如今房价越来越高,让很多购房者不堪重负,于是一些购房者退而购买城中村或郊区的小产权房,如果你有这样的打算,那必须慎之又慎。

“小产权房”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而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叫法。一般是指建造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之上,销售或主要销售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且无法取得国家正式颁发的权属证书的房屋。

没有房产证,不能再银行做抵押贷款,交易难,拆迁补偿难……因此,如果不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购买小产权房,继承、转让、拆迁补偿、房屋质量等都存在较大风险。

购买还建房

伴随着城市扩容和棚户区改造,越来越多的还建房修建,有的拆迁户一家补偿三套甚至五套,于是,很多购房者也瞄准了这个机会,四处打听购买还建房,那么还建房在法律层面究竟如何呢?

需要指出的是,购买还建房,首先还是要看土地性质。

如果房屋土地属于集体性质,即为小产权房,原房主无权将对应的还建房销售给该集体之外的人员,签订的购房合同有可能不被法律认可。

如果具备土地使用权证,是通过出让或划拨的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并且具备开发所需要的五证,那么这样的房屋是具备办理产权证的条件的。总之,一定要去房管局查清楚,仔细阅读还建协议,并找专业的律师协助签合同,对交易的详细内容步骤和方法越清楚越好,以免在发生纠纷时败诉。

买房假离婚、假结婚

婚姻本该是一份神圣庄重的承诺,但如今很多人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不惜在婚姻关系上弄虚作假。

为了获得优惠房贷利率,有人花80元钱办一张假离婚证;为了在拆迁中获得更高的补偿,有人和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闪电结婚。

现在,这些“套路”将受到31个国家部委的联合整治!

比如北京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即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又比如,在3月末成都出台的房产摇号新政当中要求:离婚未满三年的,不列入刚需优先摇号序列。

而且,近年来假离婚、假结婚“弄巧成拙”的案例数不胜数,最终落个人财两空。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