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出人才引进新政,市级引进非京籍人才可购房

摄图网 2018-07-20 1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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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走出象牙塔步入社会的中国年轻人来说,面对一线城市高房价、工作压力大等诸多难题,加上二线城市诸多“优惠”新政推出,应届毕业生们的城市选择正在朝向更加多元化的情况发展。

图片来源:摄图网

芥末堆 子航 7月20日报道

对于走出象牙塔步入社会的中国年轻人来说,面对一线城市高房价、工作压力大等诸多难题,加上二线城市诸多“优惠”新政推出,应届毕业生们的城市选择正在朝向更加多元化的情况发展。

根据麦可思研究院《2018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报告,近五年数据显示,本科毕业生在“北上广深”就业的比例从2013届的28.2%下降到2017届的22.3%。在人才即代表城市未来的今天,如何留住人才正成为一线城市政策关注的焦点。

今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规定,进一步优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住房支持政策,吸引人才在北京就业创业。具体方式为,提供面向人才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人才租房补贴及购房支持政策。

那么,哪些人可以享受到具体的政策优惠,优惠力度有多大?此次政策的推出将带来哪些影响?芥末堆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梳理。

审核:各区根据需求制定人才标准

解决人才居住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住房支持是本次《意见》提出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意见》并未直接对人才申请标准和范围作出细致要求,仅是指出大致要求,对于人才具体申请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结合区域情况确定。

《意见》提到,对于人才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三方面要求,1.在本市无房,或在本市有住房但距离工作单位超过一定距离;2.本市、本区或园区需要的人才;3.在本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的行业或单位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在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人才家庭方面,《意见》提出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2.在本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的行业或单位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北京新总规明确了各区、园区差异化的功能定位,即各区、园区重点发展的产业不同,发展所需的人才类型和层次也均不同。因此,本次《意见》未对人才标准进行全市统一规定,将由各区、园区综合考虑本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因素后制定,并将在本区、园区实施政策中予以明确。

在人才租房补贴及购房支持政策方面,《意见》提到,各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人才租房补贴标准,通过向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其中租房补贴资金由各区人民政府统筹解决。而对于市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将由市级主管部门确定人才标准后,同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意见》中还对购房支撑政策作出说明,即对于经市级人才主管部门备案引进的非京籍优秀人才及境外个人(含港澳台居民),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可以购买用于自住的普通商品房,也可申请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房源:根据人才情况统筹

在房源和住房标准方面,《意见》指出仍将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标准。在公共租赁住房方面,各园区管理机构应结合本园区各类人才的实际需求,优先利用园区规划的居住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具体住房标准,区政府根据项目建设条件、人才结构、实际需求、职住平衡等因素综合确定。

除此之外,《意见》还提到,各区政府可在人才聚集区域,通过新建、改建、长期租赁集体土地租赁住房、收购社会存量住房、调剂已有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供应。

与公共租赁住房细则相似,《意见》指出,对于共有产权住房同样将由各区住建委同相关部门实行配售工作,并要求其与稳定就业的非京籍家庭住房需求统筹考虑。其中具体方式分为两种:

组织分配。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可通过摇号或会同区人才主管部门根据申购家庭情况打分确定选房顺序。具体规则由区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并在项目申购公告中公布。

余房处理。共有产权住房竣工交用后未配售的房源,可预留一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继续面向人才配售。超过预留期后仍有剩余的,由保障性住房专业运营机构收购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人才配租使用。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市已有共有产权住房项目50个、房源5万套,已申购项目13个、1.2万套。与此同时,2017年北京市政府批准的39个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建筑规模约321万平方米,今年下半年将陆续实现开工建设。

在后续管理方面,《意见》提到,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原则上不得出租。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通过市级交换服务平台面向本区或园区符合购买条件的人才家庭出售。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影响:降低非京籍就业者住房成本,政策不会影响调控

与其他省市的人才政策相比,虽然本次《意见》仅提出了对人才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对于更广受关注的户口、升学等问题尚未提及,但对于希望留在北京的非京籍就业者们来说,这仍然是一个利好消息。

首先,提供公共租赁房和共有产权房,将在一定程度上帮助非京籍就业者缓解住房压力。例如,《意见》就提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整体面向人才分配的,租金标准由产权单位(长期租赁方式筹集的为运营单位)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据了解,对于租住公租房的家庭来说,其同样能作为孩子入学凭证。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市各区教委的义务教育入学说明均提到,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虽然本次《意见》目的在于人才引进,北京市住建委表示《意见》并不会影响保障中低收入家庭。除此之外,北京市还将会继续实行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人才住房政策不会对调控政策造成影响和冲击。

附:《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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