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利益,所以相关部门在征收过程中应当要依法行政,及时补漏且及时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是实践过程中,有的相关部门在被法院判令违法或是责令其对被征收人重新作出补偿决定时,却不积极地履行其相应的补偿职责,反而执着于司法诉讼程序,在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难
在拆迁过程中,因双方就补偿安置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且未签订协议,被征收房屋被违法拆除是常有的事,虽然有的在被相关部门拆除之前有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过评估,但是有的房屋在被拆除之前评估机构根本就未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过任何的评估,导致无法确定被征收房屋最终的价值是多少。那么,房屋被违法拆除之后,根本
【裁判要旨】 乡镇人民政府应围绕村民自治程序性事项进行监督,利用对村民自治程序的监督确保村民自治的实质性实现。只有在乡镇人民政府实质性履责之后,才能认定其履行了法定监督职责。 【案情】 原告: 董波。 被告: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腊山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腊山街道办)。 202
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土地征收都关乎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只有依法征收、拆迁,被征收人的基本生活水平才会有所保障。当然这份保障,也必须要有书面文件。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谈妥之后,需签订一份拆迁协议,这份协议也就是日后双方履行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 不过实践过程中,在签订协议后且约定期
模拟拆迁(征收)、预签协议、预征收是征地拆迁中常见的几种模式,尤其是在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中。实践中,许多老百姓都会将模拟拆迁(征收)和普通的征地拆迁相混淆,认为反正都是拆迁,没有啥区别,所以便稀里糊涂地签订了补偿协议,但大家不知道的是,这种模拟拆迁,预签协议其实存在很大的漏洞,稍有不慎,都会导
实践中,临时用地不临时、侵占耕地红线、随意扩大临时用地范围、使用后复垦不到位等等相关问题普遍存在。为此,为了规范和严格临时用地管理,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自然资源部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下面,我们就结合该《通知》来浅析一下什么是临时用地、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以及违反该规定时又会受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以及被拆迁人自身法律知识的缺乏,导致老百姓在征地拆迁中往往处在被动的局面,拆迁方说什么被拆迁人就听什么,补偿标准太低,宁愿签订极其低的安置补偿协议,也不敢去与他们协商沟通,而且,有的老百姓还会认为,与他们进行无结果的谈判或是对抗无异于以卵击石,所以索性就拒绝与拆迁方二次沟通或是与
一般情况下,集体土地征收需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转用地审批手续。但由于办理农转用地审批手续时间较长,且过程又比较繁琐,所以有的征收项目为了能在规划的时间内完成拆迁工作,便会先行组织实施征收工作,最主要的是,在征收过程中,有的被拆迁人会在什么都没有弄懂、搞清楚的情况下,稀里
想必大家都知道,集体土地征收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的法律规定,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则依据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因土地性质不同,所以集体土地征收跟国有土地征收不论是征收程序还是拆迁补偿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当遇上拆迁时,集体土地上的征收也只能按照土地
征地拆迁中,许多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不满意,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而拒绝与拆迁方签订补偿协议已成为常态,且这也是导致被拆迁人与拆迁方产生矛盾的主要导火索。 按照法律规定的,当被拆迁人拒绝签订补偿协议时,拆迁方应当先对当事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或是征地补偿安置决定(集体土地征收的还应作出责令交出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