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中,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都会收到多个文件,这些文件其实都与被拆迁人利益息息相关,你比如说国有土地征收中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和集体土地征收中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以及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等,在收到这些文件后,如果当事人未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那么拆迁方就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强行拆除房屋,不过这类文件主
征地拆迁涉及每一位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不论是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征收,保障被拆迁人获得合理、公平的补偿和相应的各项权利是合法征地拆迁的前提。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产权置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农村拆迁的还可以选择重新安排宅基
实践中,有的老百姓在获得建房审批手续之后总会因各种原因导致迟迟未在宅基地上开始建房,或者是房屋只建了一半,此地块便因当地建设项目需要被纳入征收范围内。 河南的一位当事人近日就咨询凯诺律师说,他们家的宅基地是今年三、四月份批准的,在批准之后,他们就找人开始建房了,可是三个月之后被告知,该地块因
拆迁中,拆迁方为急于完成拆迁工作,在与被拆迁人就补偿事宜迟迟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通常会以“违法建筑”的名义拆除房屋,或是以“危房”的名义拆除房屋等。 何先生是浙江省人,其在当地有一处房屋。随着当地的不断发展,何先生的房屋因规划需要被纳入征收范围内。但是,何先生在看到补偿安置方案后,认为补
征地拆迁中,当被拆迁人觉得补偿不合理时,通常的做法就是对拆迁方拿来的拆迁协议置之不理,拒绝签订补偿协议,想一拖再拖,试图让拆迁方提高补偿,虽然被拆迁人的这种做法有时可能会让拆迁方产生一定的压力,且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从实践中来看,拆迁方在与当事人就补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未签
【裁判要旨】 1.生效判决确认的事实具有对世的法律效力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条规定,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所谓“生效的人民
在城市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避免不了要征收老百姓的耕地、房屋或是养殖场、临街商铺等,但是在征收过程中呢,相对于住宅和土地,养殖场却面临着各种问题,比如征收方常常将养殖场认定为违法建筑,且不予当事人补偿。 其实,养殖场是不是违法建筑并非相关部门口头说了算,也并非一纸拆除拆除违法建筑通知就能认定的,
2020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今年9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这两部法律法规在土地征收等方面都做了修改,进一步地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权益。随后,上海市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并于近日公布。下面我们就结合该规定来看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建房和产权管理不够规范,导致农村出现大量没有办理产权证或是没有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的无证房屋。从实践中来看,只要是未按法律规定所建,那么这类房屋一旦遭到举报,或是被相关部门发现,基本上都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尤其是当这类房屋遇上拆迁时,拆迁方通常都会对被拆迁人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相声演员杨议的7000万豪宅涉嫌违建被拆除。对此,有网友认为说,豪宅未办理任何手续,应当被拆除,也有网友说7000万豪宅是合法建筑,不应该被拆除。不过,这幢房子是不是违法建筑,是否是因违法建筑而被拆除,杨议本人并没有做出回应。 不过,我们都知道,无论是不是什么建筑,其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