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过程中,非法强拆合法房屋,相关部门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被征收房屋被强拆后,老百姓可通过诉讼程序要求相关部门赔偿因强拆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当然了,在要求赔偿之前,需要先向法院提起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之诉,在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后,那么我们被征收人就可以向赔偿机关申请赔偿。 一般情况下,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因拆迁补偿所引发的强拆数不胜数。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双方就补偿事宜一旦达不成一致意见,而无法签订补偿协议时,拆迁方往往会为了如期完成拆迁工作,将被征收人的房屋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要求被征收人自行拆除,或是直接强制拆除,这也是我们被征收人经常遇见的小伎俩。 一般情况下,强拆行为属
一般情况下,在土地征收或是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只要签订了补偿协议并领取了拆迁补偿款或是安置房后,交出房屋或是土地,那么可视为协议履行完毕,且也意味着其丧失了房屋和土地权益,日后若房屋被强拆,那么其与强拆行为就不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反之,如果被征收人没有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安置,或是因
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中,老百姓最在乎的就是拆迁补偿了,虽然法律上规定,相关部门应按照不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的原则进行补偿。 但实践当中,补偿偏低也是客观存在的,那么哪些情况会影响我们的拆迁补偿低于别人呢?凯诺律师就根据办案经验为大家总结出了以下三点因素: 一、存在抢修、抢建等行为
实践过程中,许多律师朋友可能在办案的过程中会发现,许多案件都是关于违建的。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据陕西的一位当事人反映,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自己觉得补偿方案中规定的补偿标准太低了,于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与拆迁方协商补偿,可是并没有结果,没想到在其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后的第四天,相关部门口头上告知自己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很多农村老百姓为了改善居住条件,通常会在原有的宅基地上面进行翻建,那么村民所翻建的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呢?是否应该被拆除呢? 以下我们根据一则案例来为大家分析一下 2016年1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都事关被征收人的利益,但是实践征收中,有的被拆迁人却因自己鲁莽或是过于激动等行为,最终错失获得比较满意的拆迁补偿或是赔偿的机会。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遇到征地拆迁时,以下四种行为,较好不要在征地拆迁中做,否则会让被征收人处于被动的地位。 1、不要随意在文件上签字 在
目前,我国正处在城市发展的重要阶段,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征地拆迁活动自然是无可避免的。想必不少老百姓都深有体会,征地拆迁切切实实地关乎着咱们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稍有一点违法违规的行为都有可能让被征收人陷入困境,不能自拔。 因此,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我国出台了不少的法律、法规
实践征收过程中,我们总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相关部门在当初征收集体土地的时候,因各种原因并没有实质性地对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而是几年后,发布征地拆迁公告,决定再次征收该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相信这种情况,许多被征地农民都遇到过,但问题是,如果相关部门对原来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再次征收的话,那
在征地拆迁中,拆迁方往往会直接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补偿协议,忽略掉房屋承租人的权益。 陈先生与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将xx路xx栋楼一、二、三层房屋出租给陈先生,签订合同后,陈先生将租的三层房屋进行了装修,后来陈先生所承租的三层房屋被政府征收。但是在补偿过程中,相关部门跳过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