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竞买申请人在申请总部项目遴选之日的自然年度起5年内,累计纳入深圳市宝安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亿,在申请总部项目遴选之日的自然年度起5年内,累计在深圳市形成地方财力不少于11.50亿元。
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542382㎡,建筑面积约为1022910.54㎡,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现状则以私宅、旧工业区等建筑物为主。
光明中心区作为“光明城市会客厅”,对标国际一流标准,集中布局一批高质量公共配套设施,将崛起一批高端商业综合体、高品质住宅区,打造光明科学城中央活力商务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