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济宁市建设南路(太白楼路——车站西路)改造项目基本完工。与改造前相比,道路向两侧拓宽3米作为非机动车道,在与机动车道之间新设绿化分隔带,极大地缓解中心城区道路拥堵、提高居民出行效率,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的骨架路网结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安排,经自愿申报和组织评审,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公布了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我省获评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的城市为济南市、烟台市、济宁市、德州市、新泰市。现将
经县(市)级申请、省级核查、专家评审、交叉复核等程序,拟将河北省迁西县等153个县级单位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对河北省沧州市等40个市级单位通报表扬为“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突出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1月19日-11月25日。
现将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中海城项目(一、三区)、小屯棚户区改造项目、城投瑞马晴洲(1-6#楼及商业、幼儿园)项目、济宁立国京杭名都项目和邹城市唐村安置房建设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并将问题工地计入诚信一体化平台,依法实施严管重罚,有力震慑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明确科学确定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救助对象既覆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同时也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增强救助公平性、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