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监管后网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拟出新规

北京楼市深度报道 2021-11-05 11: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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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北京市住建委、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

11月4日,北京市住建委、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

针对当前商品房预售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调整入账流程,购房人先将定金、首付款足额存入专用账户后,方可开通网签,以确保预售资金及时足额直接入账,从而实现资金“管好不管死”。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引发的《办法》提出31条征求意见,主要包括四方面:一.完善调整了招标选取监管银行,夯实监管主体责任;二.实时共享政务信息,提高资金监管能力;三.落实属地监督职责,提高资金监管额度;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社会各方监督。旨在抑制房企出现资金链紧张、停工以及预售资金挪用等问题导致的无法按期交房、烂尾等情况发生,充分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其中最值得关注的一条是,先监管后网签、预售资金直接由购房者转至监管账户,从根本抑制资金挪用风险,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先监管后网签,预售资金直接由购房者转到监管账户,防止预售资金被房企挪用

《办法》将原来的先网签后入账,调整为先监管保护后网签。这就要求购房人将购房款直接存入专用监管账户,随后才可完成网上签约等过程。这从根本上规避掉此前在实行的网签后将预售资金转至第三方账户、再转至资金监管账户过程中出现的挪用资金的可能性。

通过专网为监管银行同步房企开发进度信息,规避监管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办法》为监管银行开设专网,可使其及时了解房企开发进度、网签备案明细、监管账户交易明细等信息,进而规避监管银行对房企违规使用预售资金但不及时反应,以及因监管银行没有途径了解项目实际销售进度等情况而导致的监管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提高资金监管额度,充分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办法》提出,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可由各区根据企业信用水平、经营状况、交付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每平方米不低于5000元,较此前的3500元大幅提高了43%。旨在防止烂尾等情况发生,充分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监管银行不再“零门槛”,招标选取实行淘汰递补机制,提升监管主体责任

针对此前银行从事资金监管“零门槛”的问题,明确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机制,房企可充分衡量综合银行监管能力、服务效率、研发水平、经营状况、信用等级等因素后,在中标银行范围内选择专用账户的开户银行。同时,对中标银行履职情况定期考核,淘汰递补机制。

在当前行业风险逐步暴露和出清的过程中,规范操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防风险、促稳定,甚至出现问题后的积极处置均有毗益。房企方面面对未来的新规出台,也需要提前有所准备,特别是投资决策和营销计划方面,都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状况有所调整。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结束后,将认真研究分析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确保预售资金安全,优先用于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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