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诺拆迁律师:被拆迁人常问的拆迁问题​,2021年拆迁可不必

凯诺北京拆迁律师团 2021-01-07 13:47:09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众所周知,房屋拆迁涉及到被征收人的权益,且也关系着国家的利益,所以我国就征地拆迁专门发布了各种法律法规来尽量的维护广大被征收人的利益。但是在实践中,关于拆迁的法律问题就从来没有断过,比如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拆迁补偿是按人数补偿还是按面积补偿?拆迁中的公共利益是怎样界定的?房屋拆迁评估的流程是什

  众所周知,房屋拆迁涉及到被征收人的权益,且也关系着国家的利益,所以我国就征地拆迁专门发布了各种法律法规来尽量的维护广大被征收人的利益。但是在实践中,关于拆迁的法律问题就从来没有断过,比如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拆迁补偿是按人数补偿还是按面积补偿?拆迁中的公共利益是怎样界定的?房屋拆迁评估的流程是什么?房子被认定成违法建筑要怎么办等问题总是迷惑着被拆迁人。

  而且,也总有很多被拆迁人拿着相关的拆迁材料前来咨询凯诺律师,当然这也说明了现在越来越多的被拆迁人法律意识提高了,更注重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此,凯诺律师就整理出了一些被拆迁人常问的一些问题,希望会对被拆迁人维权有所帮助。

  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同时还要给予被征收人社会保障费用。涉及到农村村民住宅的,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补偿原则是要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此,在拆迁中,审查补偿是不是合理,就根据这一原则来确定,如果未达到这一标准,也就是补偿远远不能保障被征收人的日后生活,那么,被征收人则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具体的则需要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原则上是不能低于拆一还一。

  同样的,实践中如果补偿低于周边市场价,那么则是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则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拆迁中的公共利益如何界定?

  其实,被拆迁人问的拆迁中的公共利益的界定就是公共利益的概念。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中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但是从此条规定来看,关于公共利益的概念,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虽说没有明确概念,但是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也例出了六种情形: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也就是说,只有以上的情形或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才可以依法进行征收。

  房屋拆迁评估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评估是拆迁过程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程序。法律上明确规定,房屋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在规划的时间内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抽签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在选定评估机构之后,评估机构人员应当实地查勘,调查、核对被征收房屋状况,要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响资料,并且要与被征收人一起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在实地查勘、调查之后,评估机构人员应当要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采取对被征收人较为有利的评估方法,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另外,在评估后,评估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并且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要将分户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公示。

  此时,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不满意,那么则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若对复核结果还不满意可以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当然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被认定成违法建筑后的救济途径

  房子是不是违法建筑需要相关部门在征收之前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对认定成合法建筑的要给予相应的补偿,对认定成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但是需要明白的是,并非所有的违法建筑都应该拆或是不予补偿,如果是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相关部门要依法给予补偿,而不能以违法建筑为由不予补偿,此时被征收人要及时的咨询律师。

  当然了,即便房子是违法建筑,也不能说拆就拆,在拆之前必须要履行告知义务,且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且要先对当事人进行催告,并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在经催告后,如果当事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的话,那么,行政机关才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收到限拆决定时,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否则相关部门就会强制拆除。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