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购买新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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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下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微发布通知称,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在申请条件方面,购房人及其配偶(以下统称“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后,可按合同约定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划转至购买房屋所属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值得关注的是,如果购房人非配偶关系,但同为产权人,住房公积金是否都可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称,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都可以申请,但需一次性共同提交申请,且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网签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此外,已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以该套住房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现计划再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是否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购住房的首付款?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称:“可以,但需先注销现有住房的提取。如果现有住房办理的是按月还贷提取,需要先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比,中指研究院华南分院研究总监杨永俊分析称,广州此次新政主要是落实此前“5·28新政”的要求,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由于目前广州购房最低首付比例已降至15%,新政出台意味着购房者的首付资金压力有望进一步减轻,购房成本再降低。这一政策的落地预计对刚性需求的潜在购房者的刺激作用更为明显。另外,相较“5·28”新政,此次公积金新政优化了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买新房的条件,购买非首套新房也能有条件地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这对加速广州新建商品住房去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着积极影响。不过,由于此次新政仅涉及公积金方面,预计对市场整体影响相对有限。
近期,随着广州房地产新政持续落地,市场积极因素正不断积累。据中指数据,自“5·28新政”出台后,6月、7月新建住宅成交面积均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同比分别上升11.9%、31.6%,市场逐步回暖,购房者入市速度有所加快。此次公积金新政出台,有望继续为市场筑底企稳趋势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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