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西、北五环和南四环以内禁止新建酒店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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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上午,北京市政府公布
《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
关 于 房 地 产 业
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容积率小于1.0(含)的住宅项目(文物保护区、平房区按院落进行建设的项目除外,但禁止建设独户独栋类房地产项目);
全市范围内,禁止新设立房地产租赁经营中的集中办公区(《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规定的经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认定的集中办公区除外);
东城区和西城区禁止新建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住宅类项目(棚户区改造、危房及老旧小区改造、文物保护区改造除外),禁止新建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
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东、西、北五环路和南四环路以内,禁止新建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
关 于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和扩建商品交易市场设施(符合规划的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对城市运行及民生保障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除外);
东城区和西城区禁止新建和扩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禁止新建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批发设施;
东、西、北四环和南三环路以内,禁止新建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零售设施;
关 于 商 业 服 务 业
全市范围内,企业总部管理中,禁止京外中央企业总部新迁入;
全市范围内,禁止新设立市场管理服务的市场主体(符合规划的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对城市运行及民生保障发挥重要作用的市场主体除外);
中心城区范围内,严控新设立或新迁入市属国有企业总部,严控市属国有企业在城六区新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实施重组的企业除外);
中心城区范围内,禁止新建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中的展览类设施(服务与国家重大外交功能、国家认定的城区老工业区、符合规划及相关要求的除外);
关 于 科 学 研 究 和 技 术 服 务 业
全市范围内,禁止新设立创业空间服务中的集中办公区(经国家或市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创业空间服务机构除外)。
注 释
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土地面积1378平方公里。
北京城市副中心
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范围为原通州新城规划建设区,总面积约155平方公里。
商品交易市场设施
指为商品交易有形市场提供经营场所的设施。
创业空间
指顺应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有效满足网络时代大众创业创新需求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是针对早期创业的重要服务载体,主要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包括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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