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度立法调控租金,规范“租金贷”“甲醛房”等问题

每日楼市快讯 2021-08-25 16: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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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购并举”提出于2014年,但针对租赁行业的监管,于近两年开始明显升级,步伐愈加迅疾,力度也逐渐深入。 8月24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对长租公寓、租金贷、群租房等热点问题予以规范,这也是继住建部公开住房租赁条例后,首部公开的地方性住房租赁条例

“租购并举”提出于2014年,但针对租赁行业的监管,于近两年开始明显升级,步伐愈加迅疾,力度也逐渐深入。

8月24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对长租公寓、租金贷、群租房等热点问题予以规范,这也是继住建部公开住房租赁条例后,首部公开的地方性住房租赁条例。

北京这份《意见稿》中,对诸多热点问题的整治措施都属于创举,如首次落实租金调控机制,室内装修空气质量不达标的房屋也首次被明确规定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去年9月7日,住建部发布了《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属于住房租赁的顶层监管文件;今年4月15日,住建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明确长租公寓企业基本经营规范,规制“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等经营模式;7月23日,住建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住房租赁也是整治的重要领域之一;近期,深圳、佛山等多个城市跟进了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管理。

从中央到地方,住房租赁监管不断深化,面对长租公寓、租金贷等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措施也在不断跟上步伐,以新方法解决租赁行业快速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

同时,针对引发过租客群体维权事件的“租金贷”问题,《意见稿》也给出了全面规范。

此外,《意见稿》也对群租房作出规范,规定出租住房应按照规划设计的套、间出租,符合人均使用面积和每个房间居住人数的要求,明确住宅的起居室、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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