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李宏军博士详解“十三五”绿建二星以上标识项目如何达到80%,运行标识如何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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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和新华社瞭望周刊《环球》杂志社、瞭望智库联合主办,标准排名承办的“2018中国绿色地产发展报告发布会暨2018中国绿色智慧地产论坛”上,住建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绿色建筑发展处李宏军博士发表了《绿色建筑从设计到运行》的主题演讲。
以下为演讲内容节选:
我们国家绿色建筑也发展十多年了,现在突出问题就是从设计落实到运行的情况不太好,从绿色建筑运行标识数量上看,其实也就5%左右。
绿色建筑在国外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发展,在我们国家稍晚一些,大概本世纪初开始,从一些研究领域进行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06年的时候编制了首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绿色建筑有了明确定义。
2014年的时候对这个标准进行了修订,把范围扩展到所有民用建筑,并且从它的评价方法、评价阶段上有一些更新和拓展,提高了施工管理以及创新等等的条文。
现在2014版又在准备修订。2014版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包含了四节,就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还有室内外的空气质量等等条文,对绿色建筑主要方面提出了要求。
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出发,我们也是延伸了绿色建筑的标准体系,首先是向不同的建筑类型延伸,针对各个建筑类型制定了不同的评价标准。再就是向不同生命周期进行延伸,往前扩展有设计、施工以及后期的运营管理、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等等,都制定了相应的评价标准和规范。再有在地域上,各个地域有自己发展的自然条件,20多个省市都颁布了地域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我们从2008年开始推动绿色建筑标识工作,通过一系列的推动逐渐扩大绿色建筑的宣传和影响力度。标识工作当时是提出了两类标识,一类是设计标识,一类是运行标识。
2008年开始,主要是住建部在主导工作,从2015年开始,部里也是进行了一些标识制度的转变,首先是从评价方面推行第三方评价,到目前为止也是在积极推动各方面的工作。
到2017年底,从标识数量来讲,项目已经超过了一万项,大概11000多项了,面积超过10亿平米。
还有一个层面就是强制实施,对于一些政府机构投资的建筑和大型公建、保障房等等,从施工审查开始要求做绿色建筑,但是不一定做标识。
2016年,绿色建筑已经超过了十几亿平米,但是整体上从标识来看,设计标识和运行标识相差得比较悬殊,运行标识仅仅占5%左右。因为从设计标识到运行标识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对于设计中的一些绿色的技术、措施,能不能在施工中得到落实,会不会有开发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出于成本和复杂程度等方面考虑,做了变更、取消等等。
从施工之后,还有较重要一个环节就是绿色运营,我们物业单位和普通的使用者,能不能够按照绿色的理念去真正做到绿色运营,也是能不能做到绿色运行标识的很重要的环节。
出于种种,目前运行标识占比仍然很小。其实从国家层面来讲,也是积极在推动运行标识。从绿色建筑的一些相关政策来看,国家对于绿色建筑是愈加重视,推进也是从设计到运营在转变。
我们比较重要的几个文件,就是从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还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十二五”期间的目标要完成新建绿建10亿平米,这个已经实现了。
下一个比较重要的目标就是到2020年,实现50%的城市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的标识要求,大家都在努力。
具体来说,推动绿色建筑目前主要有两个措施,从强制和激励两个层面来推动。强制部分包括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包括保障房、大型公建等。
激励是从从高星级标识的层面,希望能够通过一些行动方案,还有一些地区出台的激励措施,引导绿色建筑发展。
从中央层面,一些推动工作也陆续推出。从地方层面上,基本上各个地市都出台了当地的文件,随着“十三五”到来,大部分地区都出台了节能和绿建的“十三五”规划。还有一些地区也在积极探索。
我这列的是在2015、2016年已经立法的。江苏是较早提出绿色建筑,制定绿色建筑立法的。然后贵州、浙江等等都提出了绿色建筑立法。因为绿色建筑的发展会涉及到发改、财政等等各个不同的部门之间的协调推动,没有立法的支持,这个推动力度就难以扩展。
这些地区在立法里边,主要是从两个层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推动立法的一般是走在前列的地区,要求城镇的所有新建建筑都执行,达到一星要求。刚才也提到强制措施,从建筑类型上、从要求区域上都在逐渐扩展。
其中整个城区全部要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城市,在2013年只有北京市提出要求,到2017年已经扩展到全国十余个省市,包括北京、天津、重庆、江苏等等,可以看出各地在推动绿色建筑强制实施方面是下了很大力度。
在激励政策方面,主要是包含经济激励和其他激励。经济激励主要是财政奖励以及贷款税费、容积率等等,其他方面有评奖评级等层面。很多地区都结合着当地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或者当地的立法,联合各个不同的部门,出台了一些绿色建筑激励措施。
比如说北京、上海、山东、广州等等,都有直接对标识项目的财政奖励,还有对城市配套费用的返还。广西、厦门等等都提出了税费返还。江苏、浙江针对立法,提出一揽子激励政策,其实这些政策都能够推动咱们开发单位更有意愿去执行绿色建筑,实施绿色建筑。
住建部对“十三五”绿色建筑发展也提出了要求,一是数量上要达到50%的比例。从质量上提出了全过程的管理,要实现从规划到运营的全过程管理。在全产业链上,从建材到施工、到较后的运营等等,都要实现绿色。所以现在形成一个基本的局面,就是强制图审+资源结合的新常态发展。
在之前的发展现状和政策背景的基础上,住建部愈加重视绿色建筑运营的推动,从2018年工作要点里面便可以看出一些,比如提出了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扩展绿色建筑内涵。
通过试点示范来带动绿色建筑发展。进一步扩大强制推广范围,争取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和城市新建建筑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完善标识和运营质量的管理,进一步建立第三方评价机构的管理制度,以及加强项目运营质量的评估,驱动它的实际落实。
具体到运行落实的层面,结合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的工作计划,我们也思考了几个层面,值得后面继续去推动。
首先在标准引导方面,司里在组织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现在也在开展相关工作,中国建研院王院长也是在主持修订工作,主要想法目前就是要推动绿色建筑的评价,不再分设计评价、标识评价,只在竣工之后来评价。把竣工这个环节给把控住了,你要想获得标识,必须实现绿色的施工。所以从标准方面有引导。
再就是从强制推动政策方面,也是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管,针对各个环节进行事中事后的评估与管理,加强后评估的引导。这也就要求各地结合各自的发展情况,较好是各地能有立法,结合绿色建筑相关的管理办法,实现从国土、发改、规划、住建、工程质量监管以及较终运营的房管等等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使绿色建筑的相关技术、措施、要求在各个环节得以实现。这是强制推动方面的措施。
还有几方面的推动措施。一个是从设计标准到运行标准,首先要有一个建造方面的落实,要实现绿色施工,从建造方面结合现在创新的理念,通过从业机构的市场诚信机制以及积极推动绿色保险和现在的工程总承包、透明建造等等途径,保证施工建造方面的质量安全。
从运营的技术层面,加强数据信息的整合,推动绿色智慧的运维管理。有了技术的提升,可以更好地实现绿色运营管理。
从宣传指导的层面,运营阶段可以进一步丰富制定绿色建筑使用说明书,可以指导项目运营单位和普通大众用户更好地落实绿色建筑的维护。
再就是从运营模式创新层面,现在也在积极尝试,包括引入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能效交易等等,还有鼓励公私合营、公私合作开发的PPP模式,使市场主体从建设、发展,到较终运营,都是通过同样的市场主体来推动,从建设开始就做好较后绿色运营的打算,让运营阶段能够更好落实绿色设计的理念,实现绿色运营。
附:李宏军博士演讲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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