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摊”,开始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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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念念不忘的“取消公摊”,在2024年终于有了回响!
01 又一城,“取消公摊”!
12月12号,湖南衡阳正式发文明确:
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计价销售。
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时,应与购房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
面积纠纷条款应当载明以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作为处理面积纠纷的计价依据。
并且还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前应当公示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不动产测绘报告和下列分摊情况:
*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
*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分摊系数;
*不分摊的共用部位。
根据通知,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对每套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进行明码标价。
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标价内容与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保持一致。
也就是说,购房人可以直观的感受到“我花多少钱买到的是多大的房子”!
避免了买下100平米,到手发现公摊面积过高,实际使用只有60多平的尴尬情况。
02 使用面积,终于多了!
近两年随着取消公摊呼声过高,多个城市陆续对此下手。
4月,广东肇庆宣布自5月1日起,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9月,湖南湘潭提到优化住房销售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另一波城市则是通过对计容建面、阳台进深等方面的调整,对冲“公摊”拉升得房率。
*得房率=套内建面/总建筑面积
比如,今年浙江多地,绍兴、温州、金华、湖州等城市的新推地块中提出:
“空中花园绿化阳台不计入住宅建筑面积和容积率、小区景观绿化亭廊、开放式风雨连廊等公共开敞空间不计入容积率”。
新的土地出让规则下,理论上得房率可以达到100%,高的甚至能达到120%。
广州去年提出:“将住宅套内半开敞空间半计容的比例由原不超过套内建筑面积的15%放宽至20%,并允许设置一个满足连续开敞率不低于40%的主景观阳台,不限制其进深,高品质住宅的上限还可适当提高。”
北京则是在阳台、设备台等层面有所放宽,以顺义为典型代表,多个行政区出现“黑科技大阳台”,也就是拉升得房率的神器。
师妹记得2021年市场正旺那会儿,北京新房79%-82%的得房率非常普遍;
来到今年,得房率90%以下的项目可以说没法“存活”,90%以上的都不好意思说,毕竟后面有100%以上的项目等着宣传呢!
这对购房人来说,是实打实的使用面积得到了提升。
为何进行调整也很明确了,一方面市场需求萎缩,倒逼开发商让利购房人;
另一方面,上面也已经喊出建造“好房子”的口令。
今年只是个开头,后面会有更多/更亮眼的项目出现。
未来市场+保障双轨制下,卷产品才是商品房的终极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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