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简阳市:鼓励住房保障家庭购房,拟按4万元/套给予奖励

搜狐焦点北京站 2024-09-23 09: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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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显示,自本措施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凡在简阳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备案时间为准),且在购房前180天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按100元/㎡的标准给予购房奖励,每套奖补最高不…

9月20日,据微信公众号“简阳市住建局”消息,四川省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简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9月27日。

《征求意见稿》显示,自本措施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凡在简阳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备案时间为准),且在购房前180天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按100元/㎡的标准给予购房奖励,每套奖补最高不超过2万元。

同时,支持商业(办公)、车位去化。凡在简阳市购买新建商业(办公),且建筑面积累计超过300㎡(含300㎡)的,按200元/㎡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消费奖励。支持业主、车位运营商依法依规购买尾盘项目未出售车位,对于一次性购买30个及以上车位的,按照成交价格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运营补贴。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鼓励住房保障群体购房。支持已取得公租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资格的保障家庭在简阳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4万元/套的标准给予购房奖励,保障家庭购房后不再享受租赁补贴。

支持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在简阳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每套给予4万元购房奖励,鼓励部分条件较好的家庭退出公租房购买商品住房,退出房源可向低保、特困家庭配租,配租后不再享受租赁补贴保障。

此外,支持人才职住一体。对取得简阳市安居资格的《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A、B、C、D、E类人才,以优惠出售方式购买简阳市人才公寓的,政策优惠面积部分可享受购房总价款15%的优惠。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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