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贷款出台实施新政

旺达管理咨询 2018-09-14 1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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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公积金贷款出台实施新政。 今后公积金贷款将与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12年可以贷到较高的120万元。 这次新政中,公积金贷款实施了“认房又认贷”。 也就是说,购房家庭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贷、公积金贷

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公积金贷款出台实施新政。

今后公积金贷款将与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12年可以贷到较高的120万元。

这次新政中,公积金贷款实施了“认房又认贷”。

也就是说,购房家庭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贷、公积金贷)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

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这样调整过后,公积金贷款和商贷的首付比例就基本一致了。一样实施差别化的首付政策,对于共有产权这样的政策性住房,仍然给予30%较低的首付比例。

新政自本月17日起施行。此前已经网签的则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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