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用地分类对应指南(试行)》解读

林业规划设计院 2017-11-07 1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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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两规在规划编制、建设管理和权籍登记层面的合一,规范和方便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用地分类在管理实际工作中的对照使用,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正式印发了《北京市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用地分类对应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对应指南》)。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邀请规划和国土领域的专家对编

        为了实现两规在规划编制、建设管理和权籍登记层面的合一,规范和方便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用地分类在管理实际工作中的对照使用,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正式印发了《北京市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用地分类对应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对应指南》)。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邀请规划和国土领域的专家对编制成果进行评审后,经过修改完善形成了《对应指南》最终稿,已于2017年9月20日以市规划国土发[2017]316号文正式发布。

一、为什么要编制《对应指南》       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用途和分类有着各自的标准体系,类别及内涵不尽相同。为了解决二者在实际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过程中的衔接问题,原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曾于2008年联合发布了用地分类“双语词典”——《北京市城乡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规划用地分类对照表(试行)》,将两种分类标准对应起来,极大的方便了当时阶段的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衔接使用。2013年,北京市发布了新的《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次年北京市又发布了《地类认定规范》,对国土部颁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进行了细化。由于规划国土用地分类均为有效法定文件,尚不具备将两部门用地分类标准完全融合的条件。因此,需要对新的《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地类认定规范》进行对照衔接。

二、《对应指南》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对应指南》将《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DB11/996—2013)》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地类认定规范(DB11/T1108-2014)》进行了对应,并以表格形式呈现,地类对应的核心原则是按照地类含义明确对应关系。

       其编排内容为双向对应,一是以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为主序,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地类认定内容与之匹配,形成对应表;二是反向对应,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主序的对应表。同时,将“北京市城乡规划用地分类与国标用地分类对照表”、“土地规划用途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应关系表”作为附录,便于规划管理和技术人员参照使用。

       《对应指南》不对参与对应的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中的用地分类、用地名称、用地编码、用地含义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只进行对应工作。

       《对应指南》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用地分类的特点,并参考当前北京规划编制、管理和权籍登记的实际情况,重点解决用地分类对应中的普遍关系。因此,在《对应指南》中,存在有一对多、无明确对应项及不进行对应的地类等一些特殊对应关系,针对这一部分,需要使用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对应关系判断。

四、《对应指南》有什么用途       《对应指南》适用于北京市市域范围内各类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建设管理及权籍登记等工作中,能够为北京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提供基础依据,方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在工作中快速查询用地分类对应关系,利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数据的对接,便于权籍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可为北京市“两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提供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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