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发布:住房套数认定不再考虑商业贷款

搜狐焦点北京站 2023-10-31 11:28:12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即“认房不认商贷”。贷款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优化,以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3年11月1日(含)起,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套数认定上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即“认房不认商贷”。

《通知》称,为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体现公积金制度公平性、互助性、普惠性,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九次全体会议批准,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了优化。

其中,首套住房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下同)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套住房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北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2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自2023年11月1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来源:新京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