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降低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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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新政策,其中包括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可贷款额度,增加使用次数、放宽租房提取条件、放宽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条件等。
一是降低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
二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由账户余额15倍提高至25倍;借款人按贷款额度计算方法计算的可贷款额度不足20万元的,可贷款20万元。
三是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婚前各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均已结清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再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是加大支持租房提取力度。无房职工定额租房提取额度由120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限额租房提取额度由36000元/年提高至42000元/年。
五是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补贴标准。灵活就业人员在济南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的资金部分,缴存补贴标准由0.6%提高至1%。缩短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起贷期限。灵活就业人员由原来的“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修改为“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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