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安得广”项目大唐幸福里 收取公维金遭业主质疑?

焦点速递 2019-05-29 10: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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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业主爆料,大唐幸福里业主于2018年10月陆续与大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于签合同当日,向业主收取了契税、公维金及首付。2019年4月,陆续有业主质疑,公维金为什么由开发商收取,却未提供正式收款凭证?  

近日,有业主爆料,大唐幸福里业主于2018年10月陆续与大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于签合同当日,向业主收取了契税、公维金及首付。2019年4月,陆续有业主质疑,公维金为什么由开发商收取,却未提供正式收款凭证?  

业主致电大唐客户服务部,询问公维金相关事宜,客服回应已经陆续开始缴交,因为人太多,没办法一次性缴交,所以只能一波一波缴交。随后,网友致电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局工作人员回复,大唐并未前往执法局建档,所以不可能缴交公维金,而且开发商没有权利收取公维金。应该开发商先来建档,业主再到银行缴交或业主出具委托书,才能收取公维金。 

 对此,业主质疑,大唐幸福里一共1200多户业主,基本都是排名前列次购房,对于购房过程并不熟悉,为什么要提前向业主收取公维金,占用业主的公维金长达半年之久?这笔钱去了哪里?  

律师指出,首先公维金并不由开发商收取,但是也没有规定开发商不能收取,需先确认合同有没有约定由开发商收取(从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来看,并没有相关约定条款)。另外,如果收取应当明确标准,还有开发商只是代收,不能挪作他用。开发商在购房时就收取物业费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来源:厦门微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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