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首部租房立法!租金过高政府可“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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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大家好,我是血拼哥!
租房的朋友们看过来!终于,北京住房租赁有法可依了!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并将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适用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住房租赁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但“城市公有房屋、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不适用本条例”。同时,“国家和本市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租赁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简单来说,就是《条例》仅适用于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租赁另有政策。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饭要一口口吃,政策体系也要一个个完善,毕竟现在保租房还没有入市,大家租商品房的更多。先商品后保障,更能救急。
《条例》有点长,想查看完整内容戳【阅读原文】,血拼哥今天就从政府限价租金、提高租户生活质量以及如何规范租赁市场三个方面挑重点跟大家说说。
1. 租金显著上涨时政府可限价
首先是大家最关注的租金问题,《条例》中规定:
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或者有可能明显上涨时,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并依法报国务院备案。
市人民政府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的,出租人应当执行;拒不执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同时,《条例》规定房产中介不得赚取租金差价及哄抬租金、捆绑消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
违规者将有可能面临1万的罚款!逾期不改者将责令禁止从业。
此外,对租金和押金的收取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未按规定履行押金托管、租金监管,或者未按期退还剩余押金、租金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改的,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 提高租房质量,保护租户权益
首先,《条例》明确了租赁房源的相关要求:
违规同样有惩罚:违反(一),存在安全隐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期限改正,可处罚3千元至3万元的罚款;违反(三)到(五),除恢复原状外,还可以对个人处2千元至1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此外,“住房租赁企业对租赁住房进行装修装饰的,应当征得所有权人同意,并遵守室内装修装饰相关规定和标准,保障租赁住房安全。”
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甲醛房流入市场,给租户带来身体上的损害。
其次,租赁双方需遵守各项规定:
尤其是出租人,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以及其他故意降低服务标准等方式,或者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强迫承租人变更、解除住房租赁合同,提前收回租赁住房。
3. 建立住房租赁的网签和备案机制,规范租房市场
买房要网签大家都知道,今后,租房也要网签了,并且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条例》中规定,北京市将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登记备案、信息查询和核验等服务,并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单位建立信息互通机制。
坚决不给二房东、黑心中介可乘之机。
同时规定,出租人应当在租房合同签订30日内,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和出租登记。
由于租赁平台是政府牵头建立,所以个人信息安全也得到了保护,网签和备案的租赁合同不但受到法律保护,还可以凭此简化一些公共服务的流程。
比如承租人申领居住证,办理积分落户、子女入学、公积金提取等公共服务事项需要提交住房租赁合同的,就可以提交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编号,替代纸质合同。
并且,对短租房《条例》也分区进行了差异化管理:
核心区内禁止经营短租房,其它城镇地区需应当符合本市相关管理规范和本小区管理规约,无管理规约或者管理规约无相关约定的,应当取得本栋楼内或者同一平房院落内其他业主的一致同意。出租人应当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不过此处的短租房更偏向于按日或者小时收费的民宿或者青旅,正规签订合同的一月或一个季度的短租房不包括在内。
《条例》的出台在坚持租购并举、保护租赁关系以及规范租赁市场等方面都起到了规范作用,在北京将大力建设保租房的今天,这样的租赁法规的出台,对于北京整个租房市场的完善,更有建设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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