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原拆原建,需要注意哪些?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新时代农村发展,旧房翻新非常普遍。村民在原址拆建时,往往不会拘泥于旧房的样式。对此,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新房与旧房毕竟存在差别,新房的占地面积可能大于旧房。对于拆建中未超出标准面积部分和超出部分在实践中应区分对待。《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了宅基地的用地限额,一般三人及以下为75平米以内,四人100平米以内,五人110平米以内,六人及以上125平米以内。地方规定对如何确定限额还有进一步规定,由于利用非耕地、旧村改造等需要新建房屋的,面积标准可适当放宽。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一般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且拆旧翻新的旧宅基地未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不需要审批”。其中有两个要点,一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符合规定面积。不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的,需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涉及到土地类型:农用地抑或集体建设用地,耕地或非耕地,是不是基本农田等问题。符合土地规划即要求土地原用途不变。二是符合规定面积,规定面积一般当事人可根据土地类型和建房农户人口估算。在确定的宅基地内仅是变更容积率,也符合原拆原建的概念,不需要审批。
现实中纠纷常常这样出现:已经完全地原拆原建了,为什么还说我建房面积超标?这是由于实际建房人口较旧房时的建房人口减少,规划的建房面积也随之降低了。村民又有疑惑:既然面积超标,为什么不在旧房的时候就采取措施呢?这就更简单了,不可能说户口内人口一变动就动你房子,房屋作为恒产其的期待稳定权益值得保护。房与地联系密切,旧房拆除时原有的地房联系就消失了,建新房时需要依据法律重新确定宅基地面积,形成新的地房联系。农村分户、继承等相关法律对此也有体现。
版权所有:北京京沐律师事务所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