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学工:绿色企业债券监管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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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7月29日,在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和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公室支持下,由中国投资协会创新投融资专业委员会、全联房地产商会金融工作委员会和万绿信用评价(广州)有限公司主办的2021中国国际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论坛在中新广州知识城举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所长孙学工在线上讲解了绿色债券如何助力绿色发展,其中绿色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可达80%,债券资金用于优化发行主体债务结构的比例可以至50%,允许符合条件的绿色投资基金股东申请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投入到绿色基金。以下为孙学工演讲视频和全文。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上午好!
非常高兴和大家介绍有关绿色债券和绿色建筑的情况。
绿色发展是中国经济发展非常重要的内容,也是一个重要的方向。后新冠肺炎疫情下经济恢复后,中央提出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应该说绿色发展特别是绿色建筑重要性更加凸显。
建筑业全过程的排放占到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50%。建筑生命周期非常长,现在既有建筑在实现“碳中和”的时候或许仍然存在。因此,当前绿色建筑发展到了怎样的程度,显然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绿色金融尤其是绿色债券市场要大力支持绿色发展,特别是绿色建筑领域。
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债券市场实际上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债券具有一定优势,融资成本低,流动性比较好,风险相对分散,特别是对企业而言不丧失控制权。
公司信用债,在债券市场当中占有较高的比例。国务院于1987年颁布《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之后,证监会和交易商协会联合推出企业债券品种。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注册的企业债券在我国信用债领域当中,属于历史最悠久、法律地位最为明确的信用债券。它有专门的行政法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对公司法规这块同样适用;是少有跨市场发行的信用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同时发行;以中长期债券为主,一般发行期限为3-15年,明显高于公司债券和短融票据;是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导向的重要政策工具,总体上管理规范,违约率较低。
按照修订后的《证券法》的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起企业债券发行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注册机关,受理企业债券注册。发行企业债券做了一些调整,降低了发债门槛。也就是说,现在有更多的企业符合发行企业债券的标准。发债门槛有两个最主要的变化:一是取消了净资产的标准。过去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万元;二是取消了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40%的限制。以前要求发债主体要有一个合理的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审批机关会审查发债主体债券余额,现在无需审查。
企业债券在发展过程当中,不断地推进品种创新,合理引导债券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至今已形成了这样一个创新债券品种体系,即除一般意义上的企业债券外,还有16个特殊品种的企业债券,包括专项债、项目收益债、小微债等。总体来看,企业债券的发行成本基本上优于同期的银行贷款。专项债适合不同的特定领域、特定使用方向——不是指地方政府的专项债,而是指企业的专项债。
2015年12月15日,人民银行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支持绿色低碳项目融资,开创了中国绿色债券的先河。随后,上交所、深交所相继推出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2017年,交易商协会发布《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这样形成了总体的绿色债券发行框架。
这些政策都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在规则上稍微有差别,各有侧重。从市场运行的实际情况来看,绿色债券发行的平均票面利率水平略低于市场收益率水平。这说明投资者愿意为绿色发展做贡献,愿意让出一些收益来支持绿色发展。
绿色企业债募集资金的主要支持领域,现在已经统一,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基本一致。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包括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六大产业方向。细分小项涉及绿色建筑材料的制造,地热地能利用设施,利用热能技术提取浅层地热为建筑供暖,还有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物流绿色仓储,以及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建设和运营、立体绿化建设、养护管理、绿色建筑材料制造,等等,覆盖面非常全面。
对于绿色债券,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监管政策方面给予了特殊的支持,比一般的企业债券享受很多优惠条件。比如发行额度上,由绿色债券募集的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可达到80%,一般项目为60%;发行方式上,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可以发行可续期债券或者超长期债券;还可以灵活设置还本付息和回售选择权。
再比如,在资金的运用方面,也给予更大的灵活性。企业债强调募投项目要和建设相关,要有实际的工作量、工程量。绿色债券放宽了这一要求。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50%可以用于优化发行主体的债务结构,如利用它偿还现有债务。一般企业债仅限于40%的募集资金用于这一目的。因为绿色债券允许没有项目先发债,相当于可以先拿到钱再去找项目。这与过去的政策相比是一个很大的突破。
还比如,在担保增信方面非常灵活,特别是和绿色债券相关的收益权、知识产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都可以作为质押担保的方式。
在注册制改革后,企业债券新的申报程序,是由发行人准备材料,报送到省级发展改革委出具意见,然后由中央结算公司受理申报材料,并会同交易商协会做技术评估,最后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注册,效率比以前进一步提高。
企业债券发行额逐年提高。特别是去年,尽管遭受比较严重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仍然达到480多亿元。今年有进一步提高。截至5月份发行规模为162亿元。
从我国实践来看,绿色债券发行集中在交通、环保、清洁能源这三大领域。海绵城市和绿色建筑合计约170亿元,占比不高。在“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新的形势下,绿色建筑领域发行的绿色债券应该会迎来一个比较快速的发展期。
从区域上来看,绿色债券相对集中,广东、湖北、北京、江苏四省明显高于其他地区,这四个省合计发行规模超过了60%。一方面,实际项目有这一需求。另一方面,积极利用绿色债券非常重要。
非常感谢大家聆听,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
备注:本文选自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所长孙学工在“2021中国国际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论坛”上的致辞,略有删改,未经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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