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北京正式宣布!楼市彻底变天!

看财经官微 2017-08-18 1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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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本来觉得北京搞共有产权房可落户、可入学已经够牛了,没想到,刚刚,北京再次爆出大消息。 这次消息更火爆、更具实质意义:租购同权!赋权租房客,让租房客平等享受公共服务! 故事的发生是这样的:昨天下午,北京市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洋洋洒洒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本来觉得北京搞共有产权房可落户、可入学已经够牛了,没想到,刚刚,北京再次爆出大消息。

这次消息更火爆、更具实质意义:租购同权!赋权租房客,让租房客平等享受公共服务!

故事的发生是这样的:昨天下午,北京市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洋洋洒洒的一个文件,其中较大亮点,是给租房户撑腰!

本次通知主要由有四个部分组成。我们挑拣一些重要的信息给大家分享和解读一下。

重点一、通知提出:强化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这部分一共列举了三点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体制

(二)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三)加大住房租赁的金融支持

重点二、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提供便捷公共服务

这里面提出了两点具体内容,两点内容都是十分重要的。

(一)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开放、共享原则,组织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住房租赁监管平台通过链接网络交易平台,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后台数据支持,由网络交易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交易资金监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价等对外服务。

网络交易平台应当符合住房租赁监管平台要求,其运营主体可以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行业组织、商业网站运营者等。具体要求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

和此前的杭州模式不同,北京是建立统一的租赁监管平台,而不是一个统一的发布租赁信息和交易的平台。

市场的运营主体仍然是目前现有的租房参与机构。不过,北京市政府是掌握后台数据的。换言之,前端“门面”还是目前的市场运营者,但是后端数据则尽在北京市政府的掌握下。

对于租房者来说保证的效果应该说是一样的。

(二)依托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强化服务和监管

2.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3.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

这一条可能是十分重要的,尤其对于有北京户口但是没有房子的群体来说,更是破天荒的。

根据通知的内容,北京户口无房产的群体,可以通过租房落户,迁户口;而且可以更方便的在长期工作所在的地区给孩子办理义务教育。不过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租的房子得是公租房!

对于非北京户口的人们来说呢?上学基本上和以前的区别不大,依然是得“五证齐全”!落户还是得根据积分原则!

可能有的人会说,这项政策不新鲜啊,以前广州市不也出台过类似政策吗?

亲,广州的城市地位毕竟和北京不一样啊,广州出台类似政策只能视为个案,而北京出台这样的政策,就具有全国性的示范作用。

先是“共有产权房”,现在又有“租购并举”,北京针对买房和租房者分别开出了“药方”,这一系列的举措看起来都让人热血沸腾。

这堪称是中国住房租赁史上一个里程碑式进步。

可以看出来,较近从中央到地方先后出台了很多关于租赁的文件,从大权(租购同权)到小权(与承租人租房本身有关的权益,不乱涨房租等等)予以明确和保障。好不夸张的说,这些举措的依次落地,真正让租房人站起来了!

20年前,我们从福利房时代步入商品房时代;20年后,我们又即将从商品房时代进入租赁房时代;上一个20年观念转变后的结果大家看到了,下一个20年租赁时代下,观念的扭转难道不会对房价和楼市产生新的实质性的影响吗?

我们逐渐从英国的新自由主义二元住房体系过渡到德国社民主义的住房一体化时代。先租后买,租购并举,相信20年后的孩子们会过得很轻松,起码不会再为房子犯愁了!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