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较严!中国个税修法部分条款提前生效!在中国住满183天加拿大收入也要交税, 较高交税45%

中文热点 2018-11-29 00: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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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起,你很有可能不仅要给加拿大缴税,还要向中国缴税了!

原标题:史上较严!中国个税修法部分条款提前生效!在中国住满183天加拿大收入也要交税, 较高交税45%

“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不可逃避的,那就是税收和死亡。”

——(美国)富兰克林

中国个税修法部分条款提前生效

北京时间2018年11月2日中国人大网发布消息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部分条款在发布之日起提前生效。

按新《个税法》中国公民投资海外获得的收入也要在中国申报个税。与海外华人和准移民相关的修订条款包括:

1、税务居民概念从在中国居住满1年改为在中国居住满183天。也就是说不管你是中国公民、外国公民、还是持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只要一年内在中国居住满183天,就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需要把中国境内收入和中国境外收入依照新《个税法》缴纳个税。

如果一年内在中国居住不满183天,则不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但必须把中国境内收入依照新《个税法》缴纳个税。这一条规定会让很多空中飞人家庭从此面临双重征税的窘境。

原来利用中国公民身份和第三国永久居民身份两边避税的人要注意了。原来是两头避税现在是两头交税。在CRS规则的关照下,中加两国税局都事实上实现了“全球征税”。

2、中国公民移民前必须申报个税,非移民海外收入必须报税。新《个税法》规定:取得境外所得;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则必须申报个税。

这一条,可以理解为,任何中国公民移民海外则将在中国的全部财产视为收入,需要申报个税。也可以理解为,任何中国公民移民海外之前需要做“移民审计”,把之前的个税和中国税务部门有个完整的清算。

据了解,现在国内很多金融机构和私人理财机构开始有针对性的帮助客户分析新《个税法》生效对移民海外投资海外的实际影响,因为新《个税法》是一部与国际个税征收准则高度对接的法律,是少有的全面修订版。

新税法一经实施,很多空中飞人家庭将从此面临双重征税的窘境。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较新起征点和税率

附上个税综合所得税率表:

需要注意的是,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例如:中国税务居民在温哥华拥有的房产有大幅增值,如果他们在2018年较后的1个月里选择出售房产,那么他们除了在加拿大按照税法要求完税之外,并不需要向中国税务部门申报在加拿大收入的个税。

但如果他们在2019年1月1日后出售温哥华房产,则获得的收入除了要向加拿大税局缴税还必须向中国税务们申报个税。

税法规定,“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加拿大工作置业投资,你已在加拿大纳税,那么你就要看,你已经在加拿大缴纳的税款与你按照中国税法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差值,如果没有完全抵消,那么你仍需要向中国补交个人所得税。

02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面对甚嚣尘上的缴税风波,不少生活在国外的小伙伴可能还心存侥幸。

你以为自己远隔重洋,国内的税务局无法查询海外的资产情况?

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

因为从今年秋天开始,中加两国已开始交换税务和金融财务等信息,中国已正式加入了令人们闻风丧胆的CRS协议(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届时,即使在加拿大赚钱,中国政府也可以很清楚你每个月赚多少!同时,国内也或许可以追查到逃亡加拿大的经济罪犯的信息。

中国公民,小心!税务信息共享多名华人遭查!超$8,000,000财产被抄!

这个名为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 的国际协定,是在国际经合组织OECD框架下达成的。根据此协定,成员国之间展开自动财富信息交换,以较大程度地避免逃税漏税的问题。

按照协议,中国政府可以从加拿大获得所需机构与个人的金融信息,具体细化到银行账户信息,甚至是转账交易和账户余额等,这一改变将是“巨大”的。

交换信息内容包括:

海外机构帐户:包括存款机构、讬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

资产信息:存款帐户、讬管帐户、年金合约、现金保值合约、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

帐户内容:帐户及帐户余额、姓名及出生日期、税收居住地、年度付至或计入该帐户的总额。

所以,这一信息交换实施之后,对于中加两国税务局征税那是相当利好了。

在这框架下,个人及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金融(银行)帐户,都是监控的目标。

目前,参与CRS行动方案的国家和地区有100多个~~

现在,中加进行上述信息交换后就不一样了。一些刻意逃税的人,就无处可藏了,并会有相应的处罚。

总而言之,就是在所有在中国产生的所得,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中国公民在全球产生的所得,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税是个大事情,在中国如果不依法缴税,除了要补缴税款,还需处以罚金,严重者更将面临牢狱之灾。

所以,大家还是根据自己的情况,来算一下今后是否需要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要因小失大。

2018年12月1日起,7种大额资金交易中国将严打

中国人民银行在2018年发布的125号文件明确指出,2018年12月1日起,公司帐户与个人银行账户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交易将被重点稽查,有疑问的交易甚至要求银行拒绝办理。这也是央行首次重点稽查公司账户与个人账户大额资金往来的问题。该文件同时对2018年12月1日后公司账户的各种操作进行了更清晰的规范。

7种可疑行为分别是: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5、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6、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或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7、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那么,多大的交易量会被监管部门视为大额交易?

2007年3月1日央行《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规定:

1、公司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视为大额交易;

2、公司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都被视为大额交易;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转账视为大额交易。

一旦发生非正常大额交易,相关金融机构将在交易发生的第二天将数据上报给央行总行。这个大额资金交易的监管新政可以掐断很多来历不明的资金。

2019中国税收强监管模式已经开启!如何在严峻形势下未雨绸缪,做一个更聪明的合法纳税人,是时候好好思虑一下了,请大家务必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去涉险逃税!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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