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拟发行不超14.35亿元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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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科”)发布公告称,拟发行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CMBS),规模合计不超过14.35亿元,并于11月27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本事项的无异议函。
公告显示,万科拟向六家子公司提供14.35亿元的借款,其中四家是持有经营性不动产的下属子公司,两家是负责经营管理前述部分不动产的下属子公司。具体来看,北京联星持有北京奥林项目,拟获得的万科股东借款8.64亿元;北京翰御持有北京住总万科广场3号楼的部分物业,与北京万御作为共同债务人,拟获得的万科股东借款总额1.2亿元;北京芮驭持有北京住总万科广场4号楼的部分物业,与北京万御作为共同债务人,拟获得的万科股东借款总额1.2亿元;福州万磊持有福州白马路万科里与福州万科商管作为共同债务人,拟获得的万科股东借款总额3.31亿元。
万科作为原始权益人,拟将前述的14.35亿元股东借款作为基础资产,转让予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的“华泰资管鹏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万科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符合发行CMBS一般商业惯例的增信方式。
对于资金用途,万科表示,用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偿还贷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但不能直接用于支付土地款。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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