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北京工作居住证、北京户口都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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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都的繁华是很多人所向往的,
有的人为了心中的梦想来到帝都,
有的人是冲着北京的高福利来到帝都,
还有的是为了生活来到帝都.....
如果你是一名北漂,必然会面临一些问题,居住证就是一个躲不过去的坎,
在北京很多福利政策都和户籍息息相关,最常见的如买房、买车、孩子上学....
有的人为了住房办理了居住证,有的人为了北京户口正在积分落户的道路上前进,
还有的人选择了申请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北京工作居住证类似于北京禄卡)那么这三者之间都有什么关系呢?
一、北京工作居住证和北京户口的关系
北京户口是老大,它包括北京工作居住证的一切功能
简单的说北京工作居住证=“北京禄卡”它与北京户口不多的区别仅仅在于“子女高考”,也就是说没有北京户口无法在子女高考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只能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除此之外北京工作居住证与北京户口所享受的待遇是相同的,在参与购买房屋、参与买车摇号、享受子女上学上同北京市民享受同等待遇。
在北京的自住型商品房摇号中,北京工作居住证与北京户口一样,都属于优先家庭。可以说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是仅次于北京户口的重要保障,因此北京工作居住证对于北漂的非应届生和非海归人士尤其重要。
办理北京户口和北京工作居住证所需条件有何不同
办理工作居住证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3、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办理北京“积分落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北京市居住证。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4、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5、无违法犯罪记录。
办理北京户口和北京工作居住证所需材料有何不同
办理工作居住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办理报告。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聘用合同。
4、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近期一村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除以上材料外,还有其它要求的材料,以实际情况为准。
办理“积分落户”所需材料
暂未确定
二、北京居住证与北京户口的关系
自《居住证管理条例》实施后,居住证只是替代了原来的暂住证,而通过居住证想要转北京户口,还需要看以后北京积分落户的政策下来后,再看你是否满足一切一切的各项苛刻的条件,能否拿到满足落户要求的分值,才有可能最终拿到北京户口。而等到积分落户政策真正实施,估计还要等上“好一阵子” ,其难度系数可想而知。
三、北京工作居住证相对于北京户口有时效性吗?
目前北京工作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三年,也就是说每满三年就要申请延期,期间每年单位及个人资格要审核,如果个人住址、单位等信息变更了,都要提交变更申请。
拥有多久工作居住证才能落户呢?
如果你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满三年及以上,属于北京市紧缺专业人才,职称级别等基本条件符合的话,是可以通过申请人才引进这种方式办理落户的,但是条件却十分苛刻,一般很难办理成功,而且有名额限制。但对持有工作居住证的人来说至少有一份希望,对于那些连工作居住证办都办不了的人来说,你已经很幸运了。
工作居住证是什么?
工作居住证,俗称“绿卡”,是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地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实施人才柔性引进战略,对国内符合条件来本地区发展的人才颁发的一种证件。持《工作居住证》者,在子女入托、上学、购房、社会保障、职称评定等方面都享有市民待遇。最早也叫工作寄住证、人才寄居证等。
北京市为进一步优化首都人才发展环境,加快首都人才战略的实施,吸引并鼓励各类优秀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北京市人事局颁布的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条例。工作居住证可为在北京居住的非北京市户籍高学历人员提供子女入学、购房等方面的福利。
1999年6月24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证〉的暂行办法》,在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就业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办理工作寄住证,享有有关待遇。申请条件包括:具有硕士学位且成绩突出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在国外获得学士学位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留学人员。
可以享受的待遇包括:持《工作寄住证》者,不再办理户口《暂住证》,在购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2001年更名叫工作居住证;
2003年《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放宽了申请企业的条件,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符合条件的人才都可以办理工作居住证。
相关条例:
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
(市人事局 二00三年四月)
为进一步优化首都人才发展环境,加速首都人才战略的实施,吸引并鼓励各类优秀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人才保证,现就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原则是总量控制,市民待遇,柔性流动,依法管理。
二、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以下简称《工作居住证》)的单位,应优先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吸纳所需各类人才。对于本市紧缺的人才,可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
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的人员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
(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二)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四、持《工作居住证》在以下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一)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二)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四)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五)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六)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七)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八)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五、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由聘用单位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报市人事局审定核发。《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可办理延期手续。
六、《工作居住证》遗失或需变更聘用单位、居住地址等内容的,应及时向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办理挂失、补发或变更手续,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七、持《工作居住证》满3年的,经聘用单位考核推荐,根据其能力、业绩情况,对于符合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求的,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八、本意见执行中的问题由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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