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住房:房子是用来住的, 不是用来“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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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从不缺新闻。继广州推出“租购同权”新政后,北京楼市也有了新动作。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8月3日《办法》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有产权住房”又一次成为了楼市的热点话题。
根据《办法》可以看出,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针对的是无房群体,因而具有保障房和商品房的双重属性。它让那些想买房但买不起房的刚需群体,通过比市场价较低的价格和总投入,即可拥有一套自己的商品房。假设共有产权人的权属份额为50%,在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购买者只需支付一半的费用就可拥有属于自己的住房。虽说另一半产权不属自己,但它是政府的,只要家庭成员仅拥有这一套房,即可放心居住,从而有效的明确房子的定位——“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共有产权住房的推出,是具有许多潜在制度红利的一次创新。建立楼市调控的长效机制,是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在这个目标中,不仅包括防止“炒房”对实体经济形成挤占效应,防止房屋过多的金融属性冲击金融风控,还包括满足住有所居的正常刚需。如果说商品房市场调控的“紧”,重在防风险的话,那么共有产权住房的“松”,就是为特定的住房困难家庭、为“新北京人”提供住房权利保障。张弛有度,防风险与重民生两端并重,地方楼市调控才有可能从追求单一目标和短期政策效应的惯性中跳出来,为建立长效调控机制夯实基础。
但是,共有产权住房的用地和相关政策制定还需要政府牵头,土地供应是关键问题,不能出现将土地挪作他用的情况;购买共有产权住房需要资质审核,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不能少;对共有产权住房的处分需要共有产权人一起决定,这就需要克服官僚主义等弊病,不能让办事者跑断腿而办不成事。在执行中防止出现这些问题,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共有产权住房才能赢得信任凝聚民心,成为强化民生保障、推动住房制度改革的“鲶鱼”,为逐步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调控机制奠定基础。
归根结底,共有产权住房的要义是什么呢?最终还是得回到要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目标上来。
目前楼市炒房现象严重,炒房行为的产生,是房地产泡沫经济的产物。而为何炒房会这么“火热”,一方面是,一些开发商之间、开发商与销售商之间、销售商与中介之间,合谋制造虚假信息,相互联手抬价,逐层加码,利益共享。另一方面,价格同盟在所谓的"定价策略"方面也有体现,几乎所有新楼盘开盘,都会以周边已售或待售房价作为定价参照,相互竞价,随着开发商的炒房行为,房价水涨船高,这让部分想买房的人望而止步,也让部分人在这上面摔得头破血流。
而政府出台这一政策也是为了能在一定成程度上压制这一“火热”的炒房现象,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目的。因为,共有产权住房如果能实施的到位,就会具有很大的政策效益延展性。一方面,随着“同质”水平的共有产权住房批量上市,有可能对周边商品房价格产生平抑作用,带动住房市场价格回归理性周期中,逐渐让刚需者看得到也够得着;另一方面,共有产权住房能够把土地、住房和金融资源用到该用的地方。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在未来获得不动产权证后,也可以按规定回购政府所持产权份额。这些设计,既考虑到了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与商品房购房人的权利平等性,也考虑到了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家庭财富的动态变化,既顺应了市场规律,也满足了民生需求。
此外,根据《办法》的要求,对新建项目容积率、套型建筑面积、层高等作出了规定,规定如下表所示:
从这一规定来看,共有产权住房将保障与居住属性落实到位,再加上建筑面积不得大于90平米,这样大多数刚需和首套住房人群看到了希望,再加上,全装修的成品交房的导向,从而让居住乃至拎包入住成为可能,这无疑是再次强调了房地产市场居住的属性。
简而言之,如果你手上钱不够买普通商品房,又不想住公租房,那么共有产权房恰恰适合你,它可以解决你的住房问题。而往大的层面来说,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场上的一些炒房行为,让住房市场价格回归理性周期中,有效的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目标。
然而,共有产权住房模式能否为房地产市场开启一扇新窗,还有待市场的检验,也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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