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发展夜间经济政策 五条措施来了

优铺网 2020-04-17 14: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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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苏州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表示,为繁荣发展苏州夜间经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求,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加快促进疫后消费回补升级,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现提出相关意见。 七大任务如下: (一)繁荣发展夜间文化消费。鼓励研发

4月15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苏州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表示,为繁荣发展苏州夜间经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求,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加快促进疫后消费回补升级,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现提出相关意见。

七大任务如下:

(一)繁荣发展夜间文化消费。鼓励研发适用于夜间消费的个性化、时尚化文创产品和活动。支持图书馆、品牌书店等文化场所延长营业时间,完善夜间服务,开展多业态经营。鼓励企业打造付费自习室、24小时书店、无人文创商店等新业态,举办夜间读书会、夜间文化沙龙等活动,形成知识消费新热点。各地要结合消费热点,举办特色鲜明、风格突出的文化夜市。

(二)繁荣发展夜间旅游消费。鼓励景区、景点、文博场馆延长开放时间,开发特色夜间旅游体验活动,打造一批夜游园林项目,推出文博场馆夜间特展、演艺等体验项目。优化丰富水上旅游产品和服务,打造苏式水上夜游线路。各地要结合夜间旅游资源和需求,至少打造1条夜间旅游特色线路。

(三)繁荣发展夜间娱乐消费。积极发展昆曲、评弹、话剧、歌舞演出等“剧场经济”,着力打造10场具有市场影响力和艺术感染力的小剧场演出,形成“江南小剧场”品牌。支持演出场所引进沉浸式话剧、音乐剧、歌舞剧等各类国内外精品艺术项目。鼓励画廊、商业综合体在夜间举办特展,开展夜间艺术品交易、拍卖活动。规范发展KTV、特色影院、电竞娱乐、密室逃脱等娱乐服务业,加大新兴娱乐项目的引进和培育。

(四)繁荣发展夜间餐饮消费。结合江南文化,推出非遗特色、时令美食、苏式小吃、船游(车游)美食等一批“美食+文化/场景”的特色主题餐饮,打造“姑苏美食”品牌。鼓励引进国内外品牌餐厅、知名酒吧,丰富餐饮消费业态,发展一批“深夜食堂”。鼓励开展特色派对、啤酒节、美食节等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打造1条美食夜市街区,全市形成“10大美食夜市”品牌,满足市民和游客差异化餐饮需求。

(五)繁荣发展夜间购物消费。鼓励特色购物中心、大型百货商场延长营业时间,举办夜间时尚走秀、文化体验等活动,打造知名夜购品牌。加强对老字号、苏工苏作等资源的挖掘和提炼,开发苏州特色城市伴手礼。推动建设24小时便利店、无人超市等业态,支持企业开展深夜不打烊、夜间专属折扣、夜间集市等促销活动。各地要结合区域特色,着力打造1~2个商业服务功能齐全、具备较强辐射能力的特色商圈。

(六)繁荣发展夜间健·美消费。鼓励足球、篮球、羽毛球、冰雪、攀岩等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延长营业时间至22点,增加夜间体育培训、体育文化供给。发展无人健身房、24小时健身房等新业态。新建、改建一批城市灯光球场,满足年轻人体育消费需求。鼓励引进高水平篮球、足球等商业赛事,支持举办夜跑、夜钓、篮球、足球等夜间大众体育赛事活动。发展夜间美容,鼓励美容品牌机构延长夜间服务时间,推出夜间专享折扣,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七)繁荣发展夜间住宿消费。鼓励酒店引入非遗体验、文艺表演项目,发展主题文化酒店、生态庄园酒店、帐篷酒店等特色旅游住宿。鼓励利用古建古宅改建为主题文化精品民宿,打造凸显苏州特色、深受年轻消费者追捧的民宿品牌。各地要突出区域特色,打造提升一批特色旅游酒店和精品民宿。全市集中推出“10大特色旅游酒店”和“10大精品民宿”品牌。

五大措施如下: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加大政府对夜间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对改造提升、促进消费等繁荣夜间经济的重点项目及相关措施给予资金支持。

鼓励引进培养文创设计、营销策划等特色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人才政策扶持。

创新消费补贴直补机制,鼓励夜间经济市场主体加大促销力度,创新促销手段。(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优化夜间交通服务

调整优化交通限行措施,完善交通停车诱导系统建设,有条件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将停车位夜间向社会开放,增加道路限时停放车位,优化夜间停车收费标准。

延长夜间经济地标、重点商圈等区域周边地铁及公交路线夜间运营时间,优化调整“苏州好行”等夜游专线线路,鼓励出租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加强夜间重点区域车辆调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局、苏州轨道交通集团,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三)实施夜间消费包容监管

支持有条件的区域或路段开展夜间特定时段“店外设摊”和“集中夜市”试点,鼓励企业制作有特色、有文化的店面招牌。

对符合条件的60平方米以下的微型餐饮单位由审批改为备案,缩短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依法放宽企业夜间促销活动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推进娱乐场所分级管理模式,对精品民宿发展进行包容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旅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四)加强消费诚信建设

建立消费投诉联动处理机制,探索实施“无理由退货”试点。提高国际信用卡支付、电子支付、移动支付等支付方式便利度。

实施“自愿承诺+信用管理”模式,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商圈、街区“诚信联盟”建设。加强执法巡查,坚决打击不诚信经营、欺客宰客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五)丰富媒体宣传服务

强化夜间停车、夜间公共交通、夜间消费地图、夜间节会活动信息发布。

鼓励各类媒体开展夜游、夜食、夜购等系列宣传活动,支持市场主体开展夜间经济系列宣传推广,对参与夜间经济宣传推广的商家给予广告宣传费用优惠。

创新营销手段,组织开展“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州都挺好”旅游推介。(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苏州日报报业集团、市广电总台,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预计到2022年,苏州将建设20个以上市级、5个以上省级、2个以上高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夜间经济对苏州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显著提升,跻身全国夜间经济十强前列,努力建成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此外,近日苏州市发改委和苏州市文广旅局联合印发通知,公布了,促进“姑苏八点半”苏州夜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

1.加大消费奖励力度

制定夜间消费系列奖励方案,开展高规格消费回馈活动。鼓励市场主体整合促销资源,创新促销方式,加大促销力度。

2.打造夜间IP品牌

鼓励研发适用于夜间消费的特色IP品牌活动及产品,推出一批夜游、夜食、夜购、夜宿网红打卡地。积极发展“江南小剧场”等演艺品牌。支持利用古建古宅打造品牌精品民宿。

3.实施夜间智慧服务

发布夜间消费热力图,强化夜间停车、公共交通、消费地图、节会活动信息引导。逐步推进夜间经济区域5G网络全覆盖,推进智慧服务,改造提升美化夜间景色。

4.优化夜间交通服务

调整优化夜间交通限行措施,完善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位夜间向社会公众开放,增加道路限时停放车位,优化夜间停车收费标准。延长重点区域地铁、公交路线夜间运营时间,增加优化夜游专线线路,加强夜间重点区域出租车、网约车辆调配,加大公共自行车投放。

5.鼓励夜间延时经营

延长景区、景点、博物馆、图书馆等场所开放时间,开发夜间特展、演艺等体验活动。鼓励市场主体延长营业时间,增加晚间特色消费项目。

6.实施夜间消费包容监管

支持开展“店外设摊”和“集中夜市”试点,鼓励制作个性化店招店牌,优化微型餐饮企业准入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放宽夜间促销活动审批。推进娱乐场所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对精品民宿进行包容的规范化管理。

7.加强消费诚信建设

建立消费投诉联动处理机制,率先推行“无理由退货”。实施“自愿承诺+信用管理”模式,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联盟”建设。加强打击不诚信经营执法巡查。

8.加强经济要素支撑

对促进繁荣夜间经济的相关措施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优先给予人才政策扶持。提高国际信用卡、移动支付等支付方式便利度。

9.丰富媒体宣传服务

鼓励各类体对参与夜间经济的商家给予广告宣传费用优惠,支持市级媒体开展夜间消费系列宣传活动。

10.加强夜间服务保障

设立“夜间市(区)长”、“夜生活首席执行官”,统筹管理夜间消费秩序,制定夜间消费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夜间巡控警力,完善社会安保联防联控体系,营造安全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

(来源:联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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