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续签、变更和注销流程

中晟人力 2018-05-18 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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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自2003年6月30日起施行,现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实施。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自2003年6月30日起施行,现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实施。

随着申请数量的不断增加,申请条件也是越发严格,要求细则非专业人士很难知晓。北京工作居住证相当于北京的“绿卡”,对于北京流动人口待遇享受方面有着极大的保障。

待遇保障

持《工作居住证》在以下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1.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2.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3.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4.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5.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6.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7.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8.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对于很多北漂来说,拿到北京户口很难,有个北京绿卡也是不错的选择,毕竟除了子女无法在北京参加高考外,其他的福利北京工作居住证应有尽有。

办理条件

1.申请公司资格要求

①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②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

③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2.申请人资格要求

①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需要出具正规劳动合同

②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包括专升本

③在本市有固定住所,需要提供房屋证明

④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⑤个税要求连续缴费6个月(具体缴纳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⑥社保要求连续缴纳6个月(具体缴纳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

3.办理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经办人提供);

②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单位经办人直接通过系统打印),申请办理报告(由申请单位撰写,需注明单位和个人业绩、能力、贡献等基本情况事项);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申请人在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本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协议和租赁税票单据(由街道租赁房屋税务征收部门出具);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居住亲友住房的,出具房产证及亲友双方签署的声明(网上已提供模板)和双方身份证;

⑤聘用(劳动)合同(由单位提供);

⑥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本人持身份证到地税部门打印,税单注明由本单位代扣代缴并加盖单位财务章);

⑦近期一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⑧诚信声明(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还要加盖公章);

⑨随往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配偶在京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⑩随往子女系户籍地计生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系户籍地计生政策外生育的,须提供所有随往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他可证明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

续签、变更与注销

1.工作居住证续签

持证人员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继续聘用的,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

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应提供的材料:

①系统打印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请表》并盖章(一式两份),申请单位报告;

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持证期间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④持证期间由聘用单位在京连续代扣代缴个税证明;

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2.聘用单位变更

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应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聘用单位变更申请。逾期不申请的,工作居住证失效。

如因新聘用单位试用期较长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申请人可申请个人延期注销,个人延期注销期最长为6个月。

3.工作居住证注销

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聘用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5日内申请工作居住证注销。

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将随机调查工作居住证申请人和聘用单位是否存在真实聘用关系,对于申请人已离职而聘用单位未及时办理工作居住证注销的按聘用单位虚假申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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