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聚焦#北京:未来五年将供应1000公顷集体土地建租赁房

国土宁关注 2017-11-17 1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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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聚焦 北京:未来五年将供应1000公顷集体土地建租赁房 近日,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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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未来五年将供应1000公顷集体土地建租赁房

近日,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 根据《意见》,集体租赁住房是农民集体持有的租赁产业(租赁物业),可依法出租获取收益,不得对外出售或以租代售。租金将参考周边住房租赁市场水平,鼓励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但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值得一提的是,从今年起的5年里,北京将供应100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建设集体租赁住房。(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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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近日,安徽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从2017 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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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为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开“处方”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制定了《关于稳妥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市、县(区)解决城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界定、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方面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为各市县开“处方”。 宁夏明确,对超越批准范围占有国有建设用地的,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核实原土地批准文件,对超占部分的土地依法进行查处,经本级政府同意后,原批准土地为出让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与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用地单位补缴土地出让金。 处理未按批准建设用途开发建设问题时,对于改变项目批准建设用途已经城乡规划部门许可的,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经当地政府同意后,与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用地单位补缴土地出让金。 关于擅自增加建筑容积率问题的处理,宁夏提出,对于增加容积率已经城乡规划部门许可的,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委托评估机构评估,与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用地单位补缴土地出让金。对于增加容积率未经城乡规划部门批准的,先由城乡规划部门予以处理,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城乡规划部门改变容积率批准情况,委托评估机构评估,与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用地单位补缴土地出让金。 就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按商品房出售首次登记问题,宁夏明确由当地国土资源和住建部门共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本级政府研究决定,依据本级政府决定分别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和建设手续;属于应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由国土资源部门委托评估机构评估,与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用地单位予以补缴。(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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